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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揭阳日报 作者:记者 林海芬 实习生 黄鸿泽 通讯员 吉人宣 发布时间:2024-02-07 09:45:5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6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建议名单(草案)、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黄熹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王全录、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副市长罗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克敏,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相关公告及人事任免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榕城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韦锋、黄志伟为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揭东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葛承书、梁博科为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普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刘丽彬为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揭西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黄钦志为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惠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林勇慎、姚佑雄为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揭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韦锋、黄志伟、葛承书、梁博科、刘丽彬、黄钦志、林勇慎、姚佑雄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到达退休年龄,榕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林春霖、郑相鹏辞去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普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丽梅辞去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惠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林海明辞去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因个人原因,榕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妙玲辞去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揭西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蔡传健辞去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林春霖、郑相鹏、李丽梅、林海明、陈妙玲、蔡传健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林海明的揭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郑相鹏的揭阳市七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揭东区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建军、黄伟东,普宁市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吴春强,揭西县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刘端雄,惠来县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陈小锋,96727部队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蔡海,武警揭阳支队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王永光,已调离揭阳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崔建军、黄伟东、吴春强、刘端雄、陈小锋、蔡海、王永光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18名。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6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志伟同志为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郑相鹏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林海明同志的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钟李宏同志为揭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黄跃波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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