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揭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揭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通过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人选;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