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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揭阳市榕城区冲浪网吧)
来源:揭阳文广新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1 00:00: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揭阳市榕城区冲浪网吧)


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揭市)文罚字〔2018〕第003号

处罚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2018年9月7日接纳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

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冲浪网吧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5202000000931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树森

处罚决定日期:

2018/9/20

处罚机关:

揭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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