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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违法用地案件查处
惠来县XXX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6年擅自占用仙庵镇京陇村京东经联社“大伯公”片集体土地建设厂房。经现场勘测,该宗地实际占地面积14620平方米,地类为耕地,不符合仙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将其作为重点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责成惠来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该局已依法对惠来县XXX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处罚款,并于9月中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