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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份责令限制生产案件情况一览表
来源:其他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0 11:23: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序号 实施对象 事项名称 事项编号 责令停产整治决定日期 执法依据 实施期限 备注
1 揭东巴黎万株纱华纺织
有限公司
该单位染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编号ws-0097污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中,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为190mg/L、pH值为10.6,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规定的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浓度≤80mg/L,pH值6~9的的排放限制要求。 揭环责限决字[2018]001号 2018年10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3个月 该案件已于2018年12月25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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