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发改价格[2015]19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市直、驻揭有关收费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5月底止,开展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市的年审工作,应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的年审工作总结材料及报表应在2015年5月15日前报市发改局。
二、市直、驻揭收费单位年审工作安排
1.从现在起至2月底止,为自审阶段。收费单位应按照年审的内容,做好年审工作,于2月底前将《揭阳市2014年度市直、驻揭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自审报表》、《揭阳市2014年度市直、驻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报市年审办公室。
2.从3月开始至4月底止,为重点审阶段。由市年审办公室组织重点审工作。
3.5月份为总结,整改处理阶段。市年审办公室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年审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责令限期改正而不改正的,将依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年审的主要内容
1.收费单位是否按《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换)领《收费许可证》,并亮证收费;
2.是否按《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监管办法》的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3.是否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4.对取消、停止、调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贯彻落实;
5.收费人员是否领取《收费员证》,并佩证收费;
6.是否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财务制度及相关的收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收费收入有无执行“收支两条线”,开支是否符合规定。
四、年审工作要求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是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安排,把年审工作做好。各收费单位对年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自审自报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内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收费各项管理制度,使收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为社会进步,揭阳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服务。
附件:1.揭阳市2014年度市直、驻揭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自审报表
2.揭阳市2014年度市直、驻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