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决定》(揭审行决〔2020〕10号,下称《审计决定》)要求,针对《审计决定》所提出的问题逐一研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整改落实,执行有关决定。执行结果如下:
一、关于“关于应缴专户款未及时上缴问题的处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缴专户款’2019年初余额64043.53元,本年收入644991元,截至2019年底,已上缴705289.81元,还有3744.72元尚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2020年7月27日上缴2686.18元,8月14日上缴2075.74元,共将专户利息4761.92元(其中:1017.2元为农商行利息),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后将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将应缴专户款上缴市财政。
二、关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实施合同已取消,财政资金指标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未按要求清理盘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原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揭阳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项目预算前瞻性不足,经协调仍未能实施,预算不精准,项目实施合同已取消,财政资金指标未使用结转至2020年,涉及资金169.45万元,未按要求清理盘活”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对该资金用途进行变更。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精细化水平,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并加大力度推动计划项目建设,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关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指标资金未能支付使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临时停车场地面铺平建设’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财政资金指标4.5万元未使用被财政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精细化水平,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科学切实可行,并加大力度推动计划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四、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分项目资金实际执行率低于30%。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专家劳务费’,指标金额为110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底支付金额为143800元,支付进度为13%。‘设备更新及机房改造’,指标金额为30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底支付金额为65518元,支付进度为22%。上述2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不够精准,部门实际推进项目进展慢”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专家劳务费”,指标金额为1100000元,指标追减55000元,2019年单位只申请授权额度18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底支付金额为143800元,剩余额度36200元及计划865000元年终被财政收回。设备更新及机房改造”,是2018年结转指标,原指标金额为300000元,结转2019年度10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底支付金额为65518元,剩余额度34482元年终被财政收回。
五、关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未及时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截至2019年底,向1名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另有1人于2020年1月不符合发放条件。截至2020年6月停发时,多计发115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今后应加强管理,做好跟踪监督,按时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今后将加强管理,做好跟踪监督,按时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
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