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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7 15:50: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

  《2021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属事抓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信息收集和支持保障等工作,属于投资项目的事项,要逐个项目制定推进时间表、明确年度工程量、落实具体责任人,全面实行台账管理,着力解决好项目报批、用地、资金等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开工、有序推进、保质完成;属于工作任务的事项,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参与部门、量化任务指标、形成项目抓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县(市、区)要严格履行属地落实责任,解决好投资项目和工作任务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项目化、台账式管理,发挥镇村“兜底”作用,持续做好“在账、入库、纳统”,逐月逐季体现工作成效。

  各牵头单位要确定1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联络员,于2月2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工作方案(可以采用表格清单形式)和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电话、邮箱)报市政府督查室。各牵头单位从3月份起,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2021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市政府督查室;各项任务的季度小结和全年总结(包括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工作建议)及汇总表,分别于每季末和2022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涉及多个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由排名在前的单位综合报送。


附件:1.2021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pdf

          2.2021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pdf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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