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家居消费,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同时更好地推动“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家居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字〔2024〕3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关于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的通知》
二、 问题解答
(一)此次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扩大到什么范围?
答:此次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是在原来支持本人及配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或双方父母。
(二) 什么情况下可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呢?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本人及配偶或双方父母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对象包括谁?
答:提取对象包括房产产权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四)能申请提取多少额度?
答:所有申请人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该栋(梯)增设电梯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
(五)关于提取时限和提取频次有什么应该注意的?
答:所有申请人仅可就同一套房屋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批准之日起2年内提取一次。如有另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套申请提取时间需间隔一年(不含)以上。
(六)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办理材料?
答:1.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对应归集银行一类账户(广东省内)原件和复印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
5.该套房产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栋(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含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表)原件及复印件;
7.实际支付的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为夫妻双方父母的,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材料(如同一住址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是否可以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也可以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业务不冲突。
(八)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政策的实施时间?
答:本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9年10月19日,缴存职工在此期间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