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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简要解读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15:53:5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2023年8月15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下称《省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提出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加强考试招生管理。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市现行规范性文件《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揭市教规〔2021〕1号,下称《现行方案》)进行修订,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了《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下称《新方案》)。现将《新方案》与《现行方案》异同点作简要解读。

  一、《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相同部分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面,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及成绩呈现等保持不变。

  2.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评价内容、方式、程序、结果及其呈现方式等均保持不变。

  二、《新方案》相对《现行方案》改动部分

  1. 明确指标生报考资格,即报考指标到校的学生“应是符合我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新增“做好残疾人中考工作”项目,保障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权益。

  3. 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地理两科调整到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

  4. 英语科继续采用“笔试+听力”模式,探索“笔试+听说”考试模式。

  5. 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面,强调“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协调”。

  《新方案》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即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执行新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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