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2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揭阳市金融赋能产业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七届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
揭阳市金融赋能产业科技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升地区产业科技整体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科技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赋能产业体系培育建设
(一)引导信贷资源投向产业集群。引导金融机构瞄准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特别是绿色石化和海洋经济产业,通过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提供差异化、场景化、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的融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两大产业的上下游企业,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降低链上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二)加强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信贷支持。为更好地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针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落实《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中关于引导金融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采取给予技改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特别是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三)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产业做大做强。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结合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的行业特征,制定“一链一策一批”的个性化、特色化方案设计,为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金融服务方案。重点加强对战略性支柱产业链条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助力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四)发展融资租赁赋能上下游企业。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到我市开展业务,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服务。引导以制造设备租赁为主营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聚焦海工装备、新型储能等先进制造业,深挖制造、运营等应用场景,通过融资租赁支持储存设施、安全环保设备等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对“工改工”的金融支持。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工改工”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开展对接,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加大对“工改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针对土地招拍挂、厂房建设、设备引进等环节,争取上级行支持创设专属信贷产品,从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六)加强产融对接助力产业项目建设。落实政金企对接机制和重大项目融资协调机制,组织专场对接、“一对一”等多形式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与绿色石化下游企业、海工装备上游企业和海上风电产业链联盟成员企业加强沟通对接,畅通金企信息互通渠道,创新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二、赋能企业加快发展
(七)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加强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建设,加大对优质企业的培育力度。发展创业投资,引导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对企业的走访服务,重点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揭阳工业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企业发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绿色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鼓励企业探索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
(九)引导股权基金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推动设立孵化基金、产业基金,促进孵化载体与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完善提升载体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引进优秀创投基金入股投资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市有关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以股权投资模式,推动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等新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
(十)推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实际,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进一步丰富融资产品,力争实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类别全覆盖。对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单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资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享受的贷款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地方税收分成比例负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十一)引导保险机构保障支持企业发展。加大力度推动险资入揭,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提升传统产业风险保障能力,支持推广技术改造险、营业中断险等具备行业特色的产业链保险,加大对技术改造、“工改工”和村镇工业区改造等的风险保障力度,有针对性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险方案。(牵头单位:揭阳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针对全市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人才、专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人才贷”+“人才险”等服务于专项人才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类信用贷款投放和创业创新保险保障的倾斜。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推出包括“人才卡”、贷款利率优惠、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在内的金融服务措施,更好地支持地方人才引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三、赋能园区提质增效
(十三)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利率较低、期限较长的优势,引导其加强与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融资对接,加大对产业园区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扩容提质,进一步增强园区承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引导开发性金融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结合我市村镇工业区现状,加强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建立对接沟通机制,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为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推动开发性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金融服务团队,开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专属金融产品,以满足项目的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
(十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园。鼓励银行机构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设立专业服务机构或专门团队,为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对入园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差异化的信贷支持政策,提供专属金融服务和利率优惠的信贷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推动企业入园集聚。(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十六)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园区科技创新平台的对接,通过分行业建立企业数据库、建立科创金融领域专家库、宣传推广行业优秀实践案例等方式,及时跟踪研究科创产业发展的最新前沿,根据需要研究开发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揭阳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