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揭阳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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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4 10: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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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人民武装部,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落到实处,全力做好今年我市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本市内,以及在属地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或在属地企事业单位务工,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必须参加登记。
二、明确登记方法
适龄青年应于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村(居委)民兵营或镇(街道)武装部登记站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兵役登记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兵役登记手续。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三、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赋予适龄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一名公民均应自觉遵守。男性公民若出现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有关兵役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兵役登记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举措。军地各级要把兵役登记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支持和服务国防建设的实际行动,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将其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级兵役机关和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兵役登记工作的浓厚氛围。教育、公安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执行兵役政策规定,狠抓末端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