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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4 14:57: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统筹推进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

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制定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规划,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努力办好乡村学校,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全面推进公办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
二、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优化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提升教师思想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健全教师、校长管理和交流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待遇。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水平
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措施要求,结合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

和任务分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检测和激励机制,有效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各县(市、区)要及时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上报,进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上报。联系人:陈武鑫,电话:

13927008922,传真:8724404,电子邮箱:jysjjk@163com。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请自行登陆[BF]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4/t20170427_703614.html下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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