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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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12月份人事任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9 14:00: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林浩生同志任职的通知


揭府〔2017〕7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7年12月8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林浩生同志为揭阳市司法局局长。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关于宋纪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批准:
  宋纪愈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副督察长(兼)、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拘留所所长职务;
  黄耀霖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旭彬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试用期1年;
  陈锡辉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谢庆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方义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方健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
  陈晓平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袁延国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
  林宏非同志任揭阳市拘留所所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夏伟同志任揭阳市看守所所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泽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调研员;
  钟德坤、郑方琅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免去罗少鸿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陈继华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黄伟旭同志的揭阳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关于陈梓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批准:
  陈梓敏同志挂任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时间1年;
  免去林春雄同志的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盛科同志挂任的揭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关于陈卢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批准:
  陈卢荣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张范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批准:
  免去张范同志的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调研员职务;
  免去蔡镇宗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谢拱从同志的揭阳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林汉钦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批准:
  免去林汉钦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绍宽同志的揭阳市外事侨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关于王晓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批准:
  王晓龙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谢小明同志任揭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



 

关于郑方琅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准:
  免去郑方琅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3日



关于林少波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批准:
  免去林少波同志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谢少炎同志的揭阳市水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惠彬同志的揭阳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关于陈少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准:
  陈少伦同志任揭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春林同志任揭阳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揭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泽藩同志任揭阳市地震局调研员,免去其揭阳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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