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浩生同志任职的通知
揭府〔2017〕7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7年12月8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林浩生同志为揭阳市司法局局长。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关于宋纪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批准:
宋纪愈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副督察长(兼)、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拘留所所长职务;
黄耀霖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旭彬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试用期1年;
陈锡辉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谢庆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方义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方健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
陈晓平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袁延国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
林宏非同志任揭阳市拘留所所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夏伟同志任揭阳市看守所所长(副处),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泽宇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调研员;
钟德坤、郑方琅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免去罗少鸿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陈继华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黄伟旭同志的揭阳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关于陈梓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批准:
陈梓敏同志挂任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时间1年;
免去林春雄同志的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盛科同志挂任的揭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关于陈卢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批准:
陈卢荣同志任揭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揭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张范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批准:
免去张范同志的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调研员职务;
免去蔡镇宗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谢拱从同志的揭阳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林汉钦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批准:
免去林汉钦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绍宽同志的揭阳市外事侨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关于王晓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批准:
王晓龙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谢小明同志任揭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
关于郑方琅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准:
免去郑方琅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3日
关于林少波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批准:
免去林少波同志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谢少炎同志的揭阳市水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惠彬同志的揭阳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关于陈少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准:
陈少伦同志任揭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春林同志任揭阳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揭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泽藩同志任揭阳市地震局调研员,免去其揭阳市地震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