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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3 15:55:3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7〕1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马儒生(副市长)
副组长:陈家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洁林(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袁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倪任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辉武(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宗鑫(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创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集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刘自忠(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郑宏光(市扶贫办主任)
陈壮伟(市残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魏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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