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林丽娇(副市长)
副主任:陈家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贝舒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许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秋鹏(市总工会副主席)
郑武标(市工商联副主席)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楚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担任,成员由孙俊雄(市总工会)、杨潮英(市总工会)、黄泽斌(市工商联)组成。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加强本地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