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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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6 1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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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揭委办发〔2013〕25号)等文件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报先进单位
(一)榕城区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成绩排名靠前,给予通报表彰,授予“2015年度揭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榕城区新兴街道、中山街道、西马街道,揭东区曲溪街道、玉湖镇,蓝城区霖磐镇,空港经济区地都镇、京冈街道,揭西县金和镇、河婆街道,普宁市赤岗镇、流沙西街道、大坝镇,惠来县隆江镇等14个镇(街道),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成绩排名靠前,给予通报表彰,授予“2015年度揭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三)市委办、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等9个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给予通报表彰,授予“2015年度揭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通报表扬单位
(一)榕城区东升街道、东兴街道,揭东区锡场镇、埔田镇,蓝城区桂岭镇,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西县东园镇、南山镇、灰寨镇,普宁市占陇镇、高埔镇、洪阳镇、里湖镇,惠来县靖海镇、惠城镇、东港镇等16个镇(街道),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成绩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二)市编办、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安监局、城乡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人防办、法制局、妇联,揭阳学院、揭阳供电局、人寿保险揭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揭阳分公司等22个单位,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三、通报批评单位
揭西县良田乡,惠来县前詹镇、青坑林场,普宁市大坪农场等4个乡镇(场),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基本达标,但人口与计生工作基础薄弱,经常性服务管理工作较差,问题突出,给予通报批评,按规定由市政府领导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除上述通报先进、表扬和批评的单位外,其余县(市、区)、乡镇(街道、场)和市直有关单位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
(此件增发至乡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