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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9 10:36:5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揭阳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市政府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整治目标。坚持“以打促建、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今年8月1日开始,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客运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市区道路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内容。客运班车不按规定进站、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上下客、乱停乱放;“蓝牌车”、“黑大巴”、无牌无证和假牌套牌车辆非法营运;未经批准配客点和客票代理点(俗称“黑票点”)非法售票、上下客;出租车“不打表”收费。
二、行动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1.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市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少伦任组长,苏鸿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林卫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刘俊宏(市国资委副主任)、卢报昌(市工商局副局长)、林映林(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济敏(市国税局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黄潮荣、郑楚周、陈育新(市交通运输局)、陈海斌、钟川峰(市公安局)、徐绍龙(市国税局)、林文辉(市工商局)、陈少军(市行政执法局)、黄德辉(市骏晟客运有限公司)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由苏鸿基、黄潮荣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国资委、工商局、国税局、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随之撤销)。
2.开展宣传教育。市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宣传发动会,向各客运企业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敦促企业加强自律,自觉守法经营。各新闻媒体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强化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引导市民进站乘车安检,拒乘违法违章车辆,积极举报“黑车”非法营运、出租车不打表等违法违规行为。
3.深入调查摸底。市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摸清客运班车越线经营、不进站报班例检,“黑车”集中出没的地段、时段以及“黑票点”的分布情况等,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4.完善客运站场规划建设。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国资委,认真做好客运线路规划和客运站场建设规划,完善《揭阳市区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方案》,在市区各出入口和高速公路入口附近规划建设站场或配客点,全力推行联网售票系统应用,最大程度方便市民群众购票。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1月30日)
1.整治违法违章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组成4个联合整治行动队(每队6人,其中交通执法局3人、交警3人),以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对违法违章的客车、出租车和“黑车”开展全面整治(行动时间为每天上午9 ∶[KG-*3]30[JX-*9。1]-11 ∶[KG-*3]30,下午2 ∶[KG-*3]30[JX-*9。1]-5 ∶[KG-*3]30,晚上8 ∶[KG-*3]00[JX-*9。1]-10 ∶[KG-*3]00,突击行动时间另定)。重点巡查线路为马牙车站门口至海关前、揭池路,八号街头至火车站、岐山车站,阳美至霖磐高速入口,市汽车总站门口至天福路口、进贤门、仙桥大圆等客流较多路段。在整治过程中,各行动队要动真格、敢碰硬,坚持“快打、真打、严打”的方针,严格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制裁违法行为,又要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查处取缔未经批准的非法配客点和客票代理点。市工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国税局配合,对未经批准的非法配客点和客票代理点勒令其限期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客运企业和站场运营监管。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处负责,结合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执行客运班车进站报班例检制度,严格按批准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和停靠。建立客运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车辆没有进站发班营运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中最高等级不得超过AA级。
(三)成果巩固阶段(1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1.加强重点路段巡查。各联合整治行动队重点加强对马牙车站、新阳路海关路段、八号街口等客流较多地点监督检查,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有效手段,做好取证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结合联网售票系统的应用,在仙桥大圆、海关路段和霖磐高速入口设立固定勤务岗,重点查处进出市区的客运班车旅客没持合法有效车票和外地客运班车到市区非法揽客等违规行为,巩固整治成果。
2.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布交通执法24小时举报电话:8252826,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道路客运违法经营举报快速反应机制。
3.推进执法资源共享。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监控中心建设,在市区主要路段分批设置视频监控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控。同时,市交警部门建立客运车辆违章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客流高峰时段各个主要路口的交通监控视频,实现执法资源共享。
三、工作分工
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强大的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市区客运市场秩序彻底改观。参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体执法人员,要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禁出现各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行为。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各类客运违法违章经营车辆,协同工商、行政执法、国税等部门查处取缔非法“配客点”和汽车客运售票点,做好市区站场(含配客点、售票点)建设规划,加强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的源头管理,监督客运企业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二)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整治行动的治安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查处乱停乱放的客运班车、无牌无证和假牌套牌车辆。
(三)市工商局:负责牵头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的“配客点”和汽车客运售票点。
(四)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拆除非法“配客点”和汽车客运售票点违规摆设的灯箱、广告招牌。
(五)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属下市骏晟客运有限公司加快推进联网售票系统的应用,监督岐山车站和汽车总站落实岗位责任制,公平、公正、合理做好客运车辆排班工作,认真抓好班车报班例检制度落实。负责落实岐山汽车客运站、市汽车总站、马牙车站等主要客运站场之间的持票旅客摆渡、便利群众候乘等有关工作。
(六)市国税局:负责查处汽车客运售票点偷税漏税违法行为,为联网售票系统的应用提供支持。
(七)揭阳日报社和揭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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