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组建对德(欧)合作企业家“百人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揭阳市组建对德(欧)合作企业家“百人团”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的决策部署,创新国际合作方式,夯实我市对德(欧)合作基础,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对德(欧)合作中有新突破、新进展和新提升,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揭阳市对德(欧)合作企业家“百人团”。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抢抓中德全方位战略合作机遇,落实胡春华书记关于抓好首届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成果落实及粤东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市、县(市、区)为主导力量,以各大行业协会为主要依托,组建揭阳市对德(欧)合作企业家“百人团”(以下简称“百人团”),集中科技、金融、人力等方面资源支持我市企业加强与德国(欧洲)企业的沟通交流,谋求对接合作,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促成100家中德(欧)合作企业落户中德金属生态城(其中:2015年20家,2016年30家,2017年50家),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的样板、德国工业4.0与中国制造2025对标的样板、全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样板”。
二、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及市金属企业联合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东(市长)
副组长:陈澄民(常务副市长)
张时义(副市长)
朱悦(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陈少伦(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晓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志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少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创基(市发展改革局局长、招商办主任)
袁文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育文(市教育局局长)
王辉(市科技局局长)
江林生(市财政局局长)
贝舒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柯群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傅友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江华文(市商务局局长)
郑海忠(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继钦(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陈鸿进(市工商局局长)
黄红辉(市质监局局长)
林奕涛(市法制局局长)
江少明(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洪少伟(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伟新(市国税局局长)
郑杰鹏(市地税局局长)
黄昌隆(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木盛(揭阳银监分局局长)
蔡志成(工商银行揭阳市分行行长)
陈映东(农业银行揭阳市分行行长)
夏永元(中国银行揭阳市分行行长)
杨道江(建设银行揭阳市分行行长)
陈春广(交通银行揭阳市分行行长)
卢树德(省农信社揭阳办事处主任)
吴勤武(榕城区区长)
吴毅青(揭东区区长)
陈群峰(普宁市市长)
杜光亮(揭西县县长)
贝继勤(惠来县县长)
邱鹏(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蔡淡群(蓝城区管委会主任)
庄宝明(普侨区管委会主任)
刘建中(大南山侨区管委会主任)
林旭群(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吴克东(市金属企业联合会会长)
“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1209室),李志坚、袁文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晓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牵头负责单位:市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设立“百人团”工作服务机构。
设立“百人团”工作服务机构,组织“百人团”日常活动及规定动作,统筹推进“百人团”成员的中德(欧)合作项目进驻落户服务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史伟哲(德国工商大会主席)
洪德博士(德国联邦雇主协会原会长)
名誉副团长:陈澄民(常务副市长)
张时义(副市长)
何玲(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副司长)
哈迪·史密斯(德国维斯塔管理有限公司CEO)
总召集人:吴克东(市金属企业联合会会长)
副总召集人:吴潮忠(市机电模具产业协会会长)
陈奕生(揭阳市普宁纺织服装企业联合会会长)
“百人团”工作服务机构下设秘书处及10个工作小组,“百人团”秘书处与“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中德金属集团副总裁晋卫东担任秘书长,中德金属集团德国总公司总裁德弗思担任副秘书长,“百人团”秘书处工作人员由市金属企业联合会及各工作小组成员企业抽调人员组成。[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金属企业联合会]
三、具体工作
(一)选定“百人团”成员。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百人团”成员,号召有能力、有实力、有基础、有意愿参与对德(欧)合作的项目业主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相关报名材料上报协调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百人团”。同时,建立“百人团”候补企业家库,对已参加“百人团”却因其它因素导致工作进展迟滞的成员,实施淘汰递补工作制度。[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二)做好团队分组。根据企业特点及合作性质,在“百人团”中设立10个工作小组。挑选企业家担任正副组长并作为小组召集人,配合“百人团”总召集人及秘书处做好本组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市直单位帮扶挂钩工作机制,由10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各工作小组结对支持人,集中要素资源,协调解决“百人团”成员对德(欧)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
(三)搭建联络平台。创建“百人团”及其候补企业家库网络平台,设立“百人团”成员微信群,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对德(欧)合作工作进展及诉求,鼓励小组相互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推进中德(欧)合作项目落户揭阳。[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
(四)做好“规定动作”。“百人团”对德(欧)合作活动坚持“政府指导、‘团队’统筹、小组推动、成员主动”的原则,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规定动作”,引导成员集体开展对德(欧)合作,努力把揭阳打造成为中德(欧)企业集聚平台。
1.每月组织一批成员访欧:结合成员需求,每月组织一批以上对德(欧)合作访问考察团,着力引入一批合作项目、高级人才及先进设备等。
2.每月组织一批德国(欧洲)企业来访团:与德国工商总会(DIHK)、工会联合会(DGB)、德国雇主协会(BDA)等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每月推动组织一批德国(欧洲)企业家莅揭考察“百人团”成员企业,洽谈合作事项。
3.每月举办一期学习论坛:联合高校、金融部门等有关机构,由小组轮流承担,为“百人团”成员企业家、经理人、骨干员工提供培训,重点学习涉外合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推动“百人团”企业家开阔视野、提高水平。
4.每月开展一次产业创新调研:支持“百人团”各小组针对行业发展需求,轮流组织成员单位分赴国内发达地区、知名企业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学习、借鉴行业先进工艺、技术及管理经验,加速传统产业“登高”步伐。
5.每月开展一次金融对接:组织金融机构与“百人团”企业对接,切实为“百人团”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6.每月展示一批企业新貌: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形式,加强对中德(欧)合作进展良好的项目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提振企业对德(欧)合作发展的信心,努力营造社会大力支持、企业广泛参与的氛围。
[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
(五)鼓励“自选动作”。支持各小组在参与承办“规定动作”同时,结合成员单位项目合作需求,创新活动载体,推出形式新颖、富有实效的“自选动作”。[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
(六)创立金融互助平台。推动“百人团”成员每人出资10万元,筹集1000万元成立“对德(欧)合作百人基金”,为成员企业中德(欧)合作项目贷款、发债提供担保、增进信用。[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
四、部门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策划“百人团”企业典型样板的宣传报道,引导全市企业学习、借鉴“百人团”成员的成功做法,“走出去”对接高端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工商联等]
(二)市发展改革局:联合中德金属集团建立对德合作诉求申报平台,开通服务热线,努力为“百人团”成员招引项目提供功能齐全、水平专业、标准规范的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吸引中德合作项目进驻落户,努力把中德金属生态城打造成为立足揭阳、面向广东的德国先进技术推广中心和德国先进装备国产化中心。[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招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针对“百人团”成员对德(欧)合作,联合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系列培训;配合组织开展德国经理人来华交流班、中德中小企业政策磋商会、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等活动;搭建对德合作交流平台,引导德国乃至欧洲中小企业携带合作项目和技术成果与“百人团”成员进行多元对接。[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四)市科技局:争取上级科技机构支持,为“百人团”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指导;组织企业申报项目;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百人团”企业加强与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等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立揭阳市德国先进技术引进推广研究院,提升企业科技研发水平,帮助企业加速实现对德(欧)技术、设备转让、转化、对接合作。[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等]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百人团”成员摸查引进外国高级工程师及专家需求,支持企业引进德国等先进制造业国家退休工程师,实施高素质产业工人培训工程,满足‘百人团’成员落地项目对产业工人的需求。[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法制局、教育局,市金属企业联合会等]
(六)市金融工作局:支持成立“对德合作百人基金”,引进以设备租赁为主的“轻资产”运营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百人团”中德(欧)合资企业及旗下项目上市融资,帮助解决“百人团”成员企业中德(欧)项目合作过程面临的资金难题。[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银监分局、各银行机构等]
(七)市商务局:联合中德金属集团创建“百人团”成员对德合作渠道和平台,在德定期召开对德合作诉求新闻发布会,建立德文版的对德合作诉求网站,组织举办以“德国揭阳日”为主题的揭阳投资环境推介会,建立中德、中法、中意等企业合作交流对接平台,分期、分批组织“百人团”成员走进欧洲,吸引一批欧洲中小企业及优秀人才莅揭考察,促成一批中欧合资项目进驻落户。[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外事侨务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教育局等]
(八)市财政局:争取上级支持,设立“百人团”对德(欧)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成员培训、项目建设、产业集群以及推动产业国际化合作等方面事宜。[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九)市质监局:建立完善“百人团”中德(欧)合作项目重大工程设备质量制度,确保招引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鼓励中德(欧)合资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自主品牌展览、展示活动,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等]
(十)市工商局:强化限期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审批,实行行政许可手续限时办结制度,依法加速核定“百人团”中德(欧)合作企业注册、审定、批准、颁发证照等有关事项,打造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等]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帮助“百人团”成员中德(欧)合作项目解决落地环评问题,协助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吸引一批集“零排放”、半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余热发电、炭黑等德国(欧洲)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的中外合资企业落户揭阳。[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揭东区人民政府等]
(十二)市国税局、地税局:帮助符合条件的“百人团”中德(欧)合作企业争取技术创新和国家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等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引导“百人团”企业中德(欧)合作项目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以及容积率较高的中德(欧)合作项目,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地价优惠支持。[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揭东区人民政府等]
(十四)市法制局:做好市政府推进“百人团”工作相关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等]
(十五)市工商联:组织全市行业协会及揭籍在外企业参与“百人团”建设工作。[配合单位:“百人团”秘书处等]
五、跟踪落实
(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百人团”工作服务机构及其秘书处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集中资源服务“百人团”成员中外合作项目工作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方案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协调开展各项工作。[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各结对支持市直单位要在每月25号前将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德(欧)合作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形成书面报告送“百人团”秘书处;“百人团”工作协调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结对挂钩单位及各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碰到的各项问题。[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直有关单位]
(三)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对德(欧)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合作项目,因结对支持的部门工作不力的,将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因“百人团”企业自身因素导致进展较慢的,及时淘汰递补;对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成功落地企业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给予专项奖励(奖励方法另定)。[牵头负责单位:“百人团”秘书处、市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