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评情况的通报
揭府办〔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着力抓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抓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揭委办发〔2013〕25号)等文件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彰单位
榕城区较好完成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经省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揭阳市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揭阳广播电视台等8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较好履行职责,完成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综合治理效果显著,授予“揭阳市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榕城区仙桥街道、梅云街道、西马街道,揭东区玉湖镇、玉窖镇,普宁市大坝镇、梅林镇、南径镇、梅塘镇,揭西县金和镇、河婆街道,惠来县惠城镇,空港经济区地都镇,蓝城区龙尾镇等14个镇(街道),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揭阳市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以上通报先进单位的激励措施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揭委办发〔2013〕25号)办理。
二、通报表扬单位
普侨区2014年度计生各项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经市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给予通报表扬。
市纪委、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文广新局、揭阳日报社、工商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信访局、妇联、编办、总工会、团市委、党校、侨联、中行、供销社、揭阳监狱等30个单位,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榕城区东兴街道、东升街道,揭东区新亨镇、埔田镇,普宁市云落镇、洪阳镇,揭西县钱坑镇、龙潭镇,惠来县东港镇,空港经济区渔湖镇、凤美街道,蓝城区白塔镇、桂岭镇等13个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三、通报批评单位
惠来县东陇镇、揭西县五云镇、普宁市燎原街道、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东埔农场等4个镇(街道、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基本达标,但仍存在较多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除上述通报先进、表扬和批评的单位外,其余县(市、区)、乡镇(街道、场)和市直有关单位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
(此件增发至乡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