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食品安全整治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0 09:38:5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揭阳市食品安全整治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2014年揭阳市食品安全整治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和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林少春副省长粤东调研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加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观念明显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农资市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全市范围内不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有效地控制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水产业投入品的监管,禁止种养殖业使用高毒农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国家明文禁止的其它物质,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加强农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等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积极做好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环境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防止对农业源头产生新的污染。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治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强化加大对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桶装水、肉及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整治。查处无证生产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加大产品抽查和抽检力度,加大对重点品种食品的抽查频率,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坚决曝光,落实企业停业整顿,并责令召回相关产品。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利用病死畜禽加工肉制品、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治理。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对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坚决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全面推进“信誉通”等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应用,实现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源头可溯、流向可控。
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治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用户单位特别是集体食堂、小型餐饮业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
五是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治理。加强出口食品源头监管,推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基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检疫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行为。
(二)突出抓好食品安全“三打两治”专项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酒类制假售假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全面彻底清剿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黑窝点”,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年份,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等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包材印制、原料提供、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方式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落实酒类经营者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行为。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完善病死病害禽畜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落实病死病害禽畜无害化处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生猪进入屠宰市场。严厉查处含“瘦肉精”猪肉、注水肉、病害肉、问题肉制品等不合格猪肉制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断完善“生猪及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生猪肉品销售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三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非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等行为,严把保健食品产品审评审批关,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地下黑窝点生产、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添加和非法广告行为。
四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驻厂监督措施。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对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项目,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中实行分类单项审核与管理。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建立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查处种植业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畜牧业中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取缔非法经营的生鲜乳站,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企业和窝点。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坚决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禽类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加强联防联控,持续抓好禽类养殖场的排查,规范禽类产品检疫行为,强化对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和重要候鸟聚集地等场所的监测、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整顿,逐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将全市集贸市场内的禽类经营者相对集中到划定的区域经营,实行活禽宰杀和销售、熟肉与生肉相分离(“两分离”);按照“一天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的要求,落实清洁卫生、消毒处理以及休市等措施。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落实对禽类及其制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台帐等管理制度,严防未经检疫或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确保禽类及产品来源合法和可追溯,坚决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教育引导,落实活禽经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禽流感病毒向人传播。
二是加强监测防控工作。密切跟踪国内、省内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评估我市疫情态势,为调整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加强禽类养殖场和活禽市场从业人员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禽类染毒动态,及时发现禽流感疫情苗头。各哨点医院、疾控机构要重点强化对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做好疑似病例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确保及早发现病例,及早调查和采取措施。一旦发现病例,要及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等工作。
三是做好应急储备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重点支持卫生、农业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经费投入。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定点收治医院,要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消杀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确保医生到位、检验设施到位、防护措施到位、治疗到位。要将H7N9禽流感患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未纳入医保的困难患者,可申请医疗救助,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四是加强医疗救治业务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增强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识别、早检测的意识和能力。注重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技术支援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三级医院要对县级医院进行技术支援,必要时派驻专家指导诊疗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充分发挥市级专家组和定点医院的作用,提高重症病例的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要做好本辖区床位、医疗设备设施、抗病毒药物和防护用品等医疗资源准备和调配工作,保证达菲等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五是搞好卫生消毒灭源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强化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在城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加强禽类养殖综合防疫管理,减低病原潜伏与传播的风险。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动员,部署整治任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等整治对象,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部门全面组织开展检查和整治,规范市场管理,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3场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大行动:一是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针对节日食品消费旺盛的特点,加大对重点食品品种的监督和抽检力度,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检查,严防假冒、伪劣、过期、“三无”和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二是在四五月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针对春夏之交病菌滋生迅速,食品容易腐化变质的情况,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清洁卫生整治,防止病从口入;同时引导督促农贸市场实行划行归市,上半年主要在市区(县城)农贸市场实行,下半年推行到中心镇农贸市场;三是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照本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巩固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及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负总责,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一领导、协调、督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和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部门协调,密切配合。
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检查。各级食安办要加大食品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建立密切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互相通报整治工作情况,避免整治盲区,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禽流感防控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全面落实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落实、市场监管、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努力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目标。
(三)善用媒体,引导宣传。
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科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要加强舆论监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统一信息发布,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查,严格追责。
市食安办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评估,坚决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市政府将组织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对各地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扩散的,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