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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公安局《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0 09:29:3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榕城区政府:
市林业局、公安局《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存在问题,请径与市林业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方案
市林业局市公安局
每年农历正月十六是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日。为确保一年一度的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黄岐山森林公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交通引导、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及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确保踏青活动文明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现场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指挥,市林业局、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公安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及榕城区政府为成员单位。指挥部设于黄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活动的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任务分工
指挥部下设3个职能组,具体任务是:
(一)秩序维持组:由市林业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及榕城区政府抽调力量组成,具体分工:
1、市林业局:负责黄岐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持、交通疏导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特别是环市北路及其各上山路口至黄岐山森林公园登山路段的交通管理及上下山人流密集部位的秩序维护。
2、市公安局:负责黄岐山森林公园周边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持、交通疏导等工作,并抽调警力协助市林业局做好黄岐山森林公园人流密集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3、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环市北路入黄岐山路口至塔顶沿路摊档、铺户的管理,依法清退劝离乱摆乱设摊档,确保道路畅通。
3、市民政局:负责对黄岐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残疾、智障人员的管理,及时带离妨碍活动进行人员,并依法收容遣送。
4、榕城区政府:负责做好相关停车场所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新河村、森林公园等停车场管理工作,严禁环市北路至黄岐山森林公园登山路段沿路乱停乱放车辆。
(二)应急救援组:由市林业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抽调力量组成,具体分工:
1、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一支应急队伍在指挥部待命,预防、处置森林火情。
2、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一支卫生救护队及一部救护车在指挥部应急待命,及时对突发受伤、发病的人员实施救治。
3、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处置黄岐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有关场所火情。
(三)后勤保障组:由市林业局、黄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东升办事处抽调力量组成,负责提前做好黄岐山道路设施、电力照明等的检查维护及活动当天执勤人员的用餐、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是我市由来已久的传统活动,每年均有5万以上人次群众参与,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应急救援压力较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活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分工,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
(二)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力做好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三)严明纪律,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定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分别作为活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具体方案及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应于每年农历正月初十前报送黄岐山森林公园踏青活动现场指挥部(联系人:邹建良,联系电话:8217156,传真:82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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