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日
揭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4]2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揭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
一、建设思想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依托市、县(市、区)二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直相关单位门户网站,打造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推动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建设任务
(一)市级专栏建设
共设置15个分栏目,由市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揭阳学
院、卫计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国资委分别负责建设,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设置专栏。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编委办负责)
2、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建设(市财政局负责)
3、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审计局负责)
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住建局负责)
5、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食药监局负责)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环保局负责)
7、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安监局负责)
8、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物价局负责)
9、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0、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住建局负责)
11、高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揭阳学院负责)
1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卫计局负责)
13、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科技局负责)
14、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文广新局负责)
15、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国资委负责)
(二)各县(市、区)专栏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市级专栏建设规范,参照市级专栏建设模式,建设本地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主页公开。
(三)市、县(市、区)二级专栏的整合
由市电子政务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设置“揭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市级15个分栏目进行链接;并负责做好各县(市、区)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导航。
(四)时间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要求,市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揭阳学院、卫计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国资委要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各自负责的专栏建设,并将建成后专栏的网址报市政务公开办和市电子政务办。
各县(市、区)要于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地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将建成后专栏的网址报市政务公开办和市电子政务办。
市电子政务办要于2014年9月3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开通“揭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完成对市级15个分栏目的链接;在2014年11月30日完成对各县(市、区)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导航。
三、保障措施
(一)真抓实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切实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列入考核。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评政府信息公开部分考评内容。
(三)指定专人。各县(市、区)和市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揭阳学院、卫计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国资委、电子政务办要指定一位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专栏的建设,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并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负责专栏建设的人员名单报市政务公开办。
四、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