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揭阳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3日
2014年揭阳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63号)、《2014年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粤办函〔2014〕262号)精神,为高效规范推进我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组织架构内,由市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支撑市、县电子证照服务应用,以便捷应用为导向,以规范标准为基础,以安全可控为保障,建成证照互认、系统互联、数据互通的全市统一逻辑系统。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按照省相关标准,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为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相关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既有纸质证照逐步电子化。参照省制定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文书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三、主要任务
(一)市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采用全省统一开发的电子证照系统标准版本建设和推广我市电子证照系统,支撑市、县(市、区)电子证照服务应用,实现省、市两级证照互认、系统互联、数据互通。[市政管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审批部门配合,10月底前完成]
2.推进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参照省直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省级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要求,推进市、县(市、区)网上办事系统(中央、省驻揭单位除外)与县(市、区)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实现省、市电子证照互认通行。积极探索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并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市政管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审批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
3.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对省出台的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服务目录进行梳理。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要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材料,要在办事指南中鼓励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提高网上申办审批效率。[市政管办、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审批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
(二)市直部门工作任务。
1.梳理本部门证照。按照省出台的电子证照通用目录(一期)和我市梳理的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服务目录,各证照签发部门要围绕应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和应规整下级事项的办事结果,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证照使用部门要围绕应进驻事项和应规整事项的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事项办理所需的证照。(9月底前完成)
2.进行电子证照目录注册。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对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进行注册发布和使用授权。(10月底前完成)
3.推进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根据电子证照服务目录,以提高网上办事深化率为目标,推进包括垂直业务系统在内的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深度对接,实现网上办事可提交电子证照作为申报材料,办理过程可进行网上证照查验,事项办结可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12月底前完成)
4.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证照签发部门要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并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材料,证照使用部门要在办事指南中鼓励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提高网上申办审批效率。(12月底前完成)
(三)县(市、区)工作任务。
1.制定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参照省、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推进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向市政管办备案。(7月底前完成)
2.推进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参照省、市直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要求,推进本级网上办事系统(中央、省驻揭单位除外)与市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12月底前完成)
3.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要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材料,要在办事指南中鼓励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提高网上申办审批效率。(12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加强技术力量和经费保障,分期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的使用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电子证照系统相关功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应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运行的效能监察,定期通报建设工作情况及督办情况,同时抄送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
(市政管办联系人:洪晓锋,联系电话:8071606,邮箱:
jyzgbxx@163com)
附:名词解释
1.证照:由政府部门或取得法定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文件。
2.电子证照:经电子签名、与纸质证照文书具有同等效力的证照数据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