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南北河市区河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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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12 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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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榕江南北河市区河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9日
榕江南北河市区河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榕江整治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彻底解决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种植等问
题,确保榕江防洪安全、堤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行好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由陈定雄副市长任
,组长,袁泽龙(市政府).、王全录(市水务局)、赖源凯(市行政执法局)为副组长,林利潮(市公安局)、刘七华(市水务局)、
林映林(市行政执法局)、李龙(揭阳海事局)、谢潮锦(市财政局)、吴树斌(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卢少通(榕城区)、
陈永辉(空港经济区)、黄建声(蓝城区)为成员的市榕江南北河市区河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工
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榕江南北河市区河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刘七华兼
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各单位抽调。
二、整治范围
(一)榕江北河左岸从东阳街道玉城村起,下至东升街道沙港村河段;榕江北河右岸从磐东街道乔南村起,下至双溪嘴河段。
(二)榕江南河左岸从西马街道西郊吊桥嘴起,下至双溪嘴河段。
三、整治内容
榕江南、北河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种植物、水面养殖以及垃圾、渣土堆放点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
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物体的清理。
四、工作任务
市水务、行政执法、公安、财政、海事等部门和榕城区政府、空港区管委会、蓝城区管委会、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按照各
自职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榕江市区河段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对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榕城区、蓝城区、空港区开展市区河道清理整治活动的检查督促,牵头组织、
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区河段进行清理整治。
揭阳海事局:配合对违规设置的船舶茶座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落实维持清理整治行动的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执法、聚众闹事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进
行处理。
市财政局:落实清理整治活动经费。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及无牌无证茶座、抛弃、倾倒废弃物的查处和强制拆除等工作。
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负责制订本次行动经费预算和申请行动经费;配合市行政执法局对整治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
及无牌无证茶座进行查处和强制拆除;委托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落实机械设备、人力等,做好对拆除违章物和河滩垃圾点的清理。
榕城区、空港经济区、蓝城区:做好辖区内河道乱搭乱建、乱种植的全面调查摸底,及时将调查摸底情况送市区河道堤防工
程管理处,并配合上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和维稳工作。本次行动结束后,按“守土有责,属地
管理”的原则,所属辖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辖区内河道堤防卫生保洁等相关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步骤
清理整治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协同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违章
建筑物、构筑物、无牌无证茶座、乱种植和垃圾进行调查和登记造册,建立资料库。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6日至10月14日)。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整治行动《通告》。有关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强
制拆除清理前要做好辖区群众的思想工作,保障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清理整治阶段(0月15日至10月29日)。按工作任务及分工对榕江南、北河市区河道整治范围内进行一次专
项清理整治。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0月3O日至11月10日)。各成员单位在整治过后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各自职能,逐步
实现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工作小组及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全面整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整治措施到位;明确责
任,落实任务,分工合作,务求实效。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专项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碰到问题,要
及时向工作小组及专项整治办公室汇报,由工作小组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向相关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又要尽量避免冲突,维护社会稳定。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使清理整治活动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收集资料,报送信息。
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拍照、保存相关资料(包括各类法律文书和拆除前、拆除过程中、拆除后的照片等),
确保资料保存完整。整治行动每个阶段应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汇报一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