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严厉打击圈地囤地行为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揭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严厉打击圈地囤地行为行动计划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严厉打击圈地囤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处置我市的闲置土地,严厉打击圈地囤地行为,进一步加快利用“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以用为先、分类处理。清理处置“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加快供地支持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行动安排
(一)主要任务。
1.开展辖区内闲置土地现状调查。各地要结合《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2〕208号)下发以来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情况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信息,建立闲置土地调查台账,全面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进一步摸清用地现状。2007年以后发生尚未录入系统的闲置土地,需核实相关内容,补充录入系统。
2.开展辖区内“批而未征、批而未供”情况调查。对2007年以来“批而未征”和已征收但尚未供地的建设用地,要按项目或地块逐个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抓紧落实,促进“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及时完善征地手续,及时有效供应。
(二)行动安排。
1.清理调查(2014年4月至5月)。
各地要根据本计划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和“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调查。
2.拟定处置意见(2014年5月至6月)。
根据调查结果逐宗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于6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包括“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
3.实施处置和再利用(2014年6月至12月)。
(1)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加快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确保2014年底前有不低于50%的闲置土地面积得到有效利用。
(2)完善征地手续,加快土地供应,确保2014年底前“批而未征”土地100%依法完善征地手续,“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至少70%供应完毕,并交由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揭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小组,负责清理处置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协调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监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行政执法局、信访局、法院、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银监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地政府(管委会)对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和“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上下联动,共同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二)制订细化方案。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制订严厉打击圈地囤地行为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消化和解决闲置土地,在盘活闲置土地中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推进建设用地
批后征地实施进度,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节奏,全面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管。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及时向揭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663-8228287,邮箱:jygtydk@163com)报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及利用情况,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