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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产业“登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2 09:29:2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产业“登高”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五届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揭阳市产业“登高”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2014年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形成产业“登高”体系,努力实现建设粤东经济强市的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列在分工项目首位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扶持产业发展的意见》和产业“登高”工程一系列工作部署,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培育“登高”示范企业,加快形成一批大型骨干龙头企业,打造六大千亿产业集群,确保产业“登高”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打造粤东经济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路径模式
(一)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创造有利于产业“登高”的制度环境,营造支持产业“登高”的舆论氛围。
(二)典型带动。企业是产业“登高”的主体,市政府选取12家企业作为全市产业“登高”工程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引导企业与高端人才、先进科研机构、欧美知名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示范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在“登高”过程中快速发展。
(三)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优化整合自身资源,集中优势,重点突破,积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创新驱动。创新驱动是长期发展方向和战略,是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市政府将通过打造一批产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企业优化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领军人物素质水平“登高”。
1.加强与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的协调联系,深化合作,筹划办好重点企业和示范企业领军人物培训班。
2.以行业协(商)会为单位,组织企业家参加行业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活动,为企业家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等创造条件。
3.组织示范企业领军人物“走出去”,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4.每季度组织召开示范企业领军人物工作交流会,推动示范企业领军人物交流常态化。
[市经信局、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行业协(商)会负责]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登高”。
5.发挥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等市、县重点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的作用,开展金属、电商、纺织服装、玉器、石化等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6.通过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送教培训等方式,重点提升示范企业主要员工整体技能。同时,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中德合作企业骨干培训班。
7.落实《揭阳市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外国高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订《揭阳市高端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人才创业的扶持力度,优先支持示范企业配备“洋顾问”,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在住房、子女就学、家属安置等方面的问题。
8.及时制定企业骨干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简化办事程序,解决企业引进骨干人才落户问题。
9.成立揭阳市外来人才关爱联谊会,加强与旅外优秀人才的沟通交流,借助乡贤力量助力揭阳发展。
10.支持惠来县、揭东区筹建揭阳市石化、食品技工学校,加强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建设。
[市人社局、经信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产业科技研发水平“登高”。
11.支持示范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12.推动企业实施“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3.鼓励和扶持企业进行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引进培育核心技术人才和科研团队,根据省振兴粤东西北科技发展及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力度。
14.鼓励产业协(商)会举办科技成果和工业设计展览、交易等活动,加快科技成果信息咨询、投融资、产业化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特别是揭阳(南方)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大力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5.加大力度建设中德金属生态城等二十大产业平台,支持重点产业平台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
[市科技局、经信局、外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企业运营管理模式“登高”。
16.协调引入国外先进科研机构,与重点产业协会、重点企业进行对接,制订一企一“登高”方案,支持企业在技术、管理、运营模式等方面实现创新。
17.协调做好德国等发达国家管理公司先进管理理念和机制的引入对接工作,推广欧洲流行的轻资产模式,推动新创办工业园区规划、运营管理、质量管理、招商、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其开展全面合作。
18.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与德国破产联盟、欧美知名企业的对接合作,通过对项目、技术、品牌进行收购、兼并等方式,推动企业实现自我跨越。
19.推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科学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实现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
[市经信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工商联、招商办、揭阳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企业金融保险模式“登高”。
20.搭建金融合作对接平台。发挥政府牵头引导作用,深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促进融资供需有效对接,服务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示范企业制订金融服务方案,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21.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转变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探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加大科技信贷、科技保险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推动科技企业改制上市,构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新格局。
22.试行轻资产投资模式。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集聚,综合解决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融资、租赁问题,减少企业运营固定资产沉淀,提高企业资本回报率,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低成本扩张。
23.深入实施金融暖企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登高”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对接,给予示范企业融资贴息和信贷风险补偿,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4.优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产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机构服务,降低各项收费,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
[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工商联、相关行业协(商)会、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企业电子商务营销能力“登高”。
25.以产业协(商)会为主体,引导和支持企业以揭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联合省内著名院校,引进国际先进职教理念,通过订单式培养、校企深度合作,培养运营环节的电商人才,组建素质高、能力强的电商团队。
26.推动示范企业和重点企业与军埔电子商务村开展对接,加快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构建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揭货网上行”,努力打造电子商务高地。
27.加强中非合作,发展非洲国家产品进出口代理商、经销商、合作商,推动揭货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走进非洲,支持揭货拓展海外市场。
[市电商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外事侨务局、统计局、环保局、金融工作局、国资委、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联、揭阳银监分局、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企业“走出去”战略“登高”。
28.组织企业对接国外同行业高端力量,重点推动金属产业与德国、服装与法国、制鞋业与意大利及巴西、港口建设与荷兰、玉产业与缅甸的合作,形成揭阳产业国际合作发展新格局。
29.继续组织“揭货全国行”,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抢抓订单、开拓市场。
30.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外投资合作的鼓励政策,简化境外投资手续,引导具有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推动企业经营国际化。
31.推动贸促会、外经贸等行业协会加强与境外投资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的合作,到国外创立办事机构,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人才支持、翻译保障等综合服务。
[市外经贸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外事侨务局、电商办、金融工作局、工商局、工商联、揭阳银监分局、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八)企业扩容提质“登高”。
32.组织开展示范企业及重点企业发展诉求调研,邀请德国顶尖的规划设计公司对企业发展空间提出优化意见。
33.贯彻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工业项目用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揭府〔2013〕88号),保障一批示范企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要。
34.立足园区的存量土地,推动投资鼓励类发展项目、符合集约用地要求的关联示范企业和重点企业进园入区,推动企业集聚发展。
[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公路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九)产业物流服务体系“登高”。
35.以信息化推进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推动机场、沿海港口、榕江港口与物流业对接,加快培育物流专业市场和物流产业园区,打造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36.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入驻揭阳,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带动产业集群“登高”。
[市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工作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企业上市孵化“登高”。
37.宣传培训。邀请交易所和证券机构金融专家为企业高管开设专题培训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意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能力。
38.梯队培育。推荐证券机构为示范企业和重点企业提供上市咨询等服务。对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协调有关证券机构对接跟进;对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为其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对已通过核查等待过会的企业,积极协调与证监部门的关系,争取早日上市。
39.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综合解决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用地、信贷、改制等问题。
[市金融工作局、国资委、发改局、经信局、外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地税局、国税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工商联、揭阳银监分局、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产业“登高”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做好全市产业“登高”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产业“登高”工程顺利实施。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地、各牵头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紧制订产业“登高”工程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责任,会同各参与单位共同组织落实,扎实推进产业“登高”工程有效开展。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主要研究、协调解决产业“登高”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登高”办及时做好情况收集工作,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有关疑难问题,对重大事项及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各牵头和参与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及时交流各单位实施“登高”工程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产业“登高”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建立工作汇报机制。从2014年5月起,各牵头单位在每月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列表、每季度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形成书面报告送市“登高”办。市“登高”办统筹开展汇报工作,1个月召开一次会议,1个季度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一次工作,半年向市委常委会议汇报进展。
(五)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登高”办负责协调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半年进行一次“登高”视察,市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产业“登高”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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