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4]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细化和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确保三防工作有效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三防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增多,三防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部门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4]19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应急防范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责任制。三防重点在县(市、区),关键在镇(街)村。各地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三防工作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到所负责的工程检查督导防汛工作,掌握工程存在问题和防汛防风中的薄弱环节,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三防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会商,不断完善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协同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地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明白卡”发放、预案编制等工作,明确分级响应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监测、预报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努力实现“灾情可控、险情可防”的目标。
(二)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区)应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上议事日程,调动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精心组织,整体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和简明防灾避灾方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海(水)上防台风安全生产管理
(一)进一步推进渔业防台基础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渔港基础设施和渔港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完善渔船IC卡管理系统和渔业安全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全力推进230兆通信终端和北斗卫星终端等安全通信设备的推广配备,尽快实现全市渔船纳入省、市、县渔业安全通信指挥平台三级安全监控。三是定期对渔港区域和停泊区清理整顿。沿海县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侵占渔港岸线及水域、航道违章养殖、栏网设施等严重影响船舶航行、锚泊安全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强制拆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做好船舶避台工作。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同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加强辖区巡查,实行“一对一点名”制度,台风来袭前,提前合理安排船舶避台。
五、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海洋、水文部门要加强台风、暴雨洪水灾害监测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宣传部门负责把握全市三防工作宣传舆论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配合三防部门在应急响应启动期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多种形式滚动发布三防指令和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群众科学防灾避险。各地要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的原则,将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等抢险救灾物资下沉到基层乡镇,实行抢险救援力量提前预置。要切实完善好村(居)党员干部与群众对接,镇(街道)干部与辖区厂矿、企业、林场、农场、出租屋对接,各级三防部门与同级学校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三防应急响应启动后,三防有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业务骨干参加本级三防指挥机构的联席会商和应急值守,强化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工作。
六、强化三防信息报送工作
建立和健全三防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一旦发生灾情,灾区水务(利)、民政、农业、海洋与渔业、供电、经信、交通、公路、电信、移动、联通等涉灾有关部门要及时把受灾情况报送当地三防办,并按三防指挥部要求派员参与当地灾情会商工作,统一相同指标数据,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全面、准确,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