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8 10:05: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五届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日
揭阳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的总体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最好、最快的一个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文化系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足建设,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文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都市文化形象日益彰显,城市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创作文艺作品3000多个,在全国、全省艺术节、戏剧演艺大赛等评奖比赛中获得各类奖项73个。大型古装潮剧《还官记》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的比赛,获“文华优秀剧目奖”,在潮剧剧种中排行第一。
——大型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举办“揭阳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揭阳市戏剧文化节”“中青年潮剧演艺大赛”和“国庆晚会”等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了城市文化品位,有的已成为揭阳特色的文化品牌。
——社会文化长足发展。累计有2个乡镇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5个区县公共图书馆被文化部评为一、二、三级图书馆,普宁市、榕城区、惠来县文化馆被文化部评为一、二、三级文化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和公共图书馆现代化建设取得突出进展。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97.65%,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7.61%,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216平方米,公共图书馆藏书67.5万册。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突出。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4个,成功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个,国家级项目9个,普宁市、榕城区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市各级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启动并完成揭阳学宫首期修缮工程,登记文物点1714处,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县级74处。揭阳学宫、丁日昌旧居和古榕武庙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取得重大进展。
——文化设施建设成就突出。揭阳楼及其广场、揭阳市图书馆、揭东县人民广场(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揭西县图书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完成建设,周恩来同志革命活动旧址(揭阳学宫)修建工程全面开展。全市已拥有5个博物馆,6个图书馆,6个文化馆,88个文化站,3家影剧院和一批大型文化广场,文化载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文化市场活跃有序。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文化市场既有长足的发展,又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初步形成了演出市场、娱乐市场、出版复制、印刷业、网络市场、艺术品市场、音像市场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文化市场体系。在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相结合,促进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核心任务,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不断增加,文化消费在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为“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将逐步建立,文化事业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将使文化事业的发展获得更大的推动力与创新力。要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理清“十二五”时期文化工作的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开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核心任务,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大力推进“特色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实现揭阳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围绕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构建具有揭阳风格、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揭阳先进文化,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使我市成为在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主力军。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5年,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力争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
——艺术创作和演出更加繁荣,优势门类不断有精品力作问世并在全国产生影响,获省级群众文化作品评奖奖项比“十一五”增加一倍以上,精品大戏《沉浮记》力争入选国家级奖项,以繁荣活跃的文艺演出,带动精神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文化艺术创新的增强,形成精神产品揭阳造的品牌优势。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快速发展,基层电影、电视设施更加完善,全面完成县级中心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整体转换;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达到省内中等地区水平,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形成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成效,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旅游经济的增长点。争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一倍;争取新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2个;全市市县两级文保单位数量争取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一倍,省、市、县三级文保单位要完成基本修缮;争取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0个,争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一倍;争取创建并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示范区各一个;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文化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在争取评聘一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有广泛影响的文化名家和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人才群体,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主要举措
(一)实施提高公民素质工程。
1.弘扬揭阳人文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崇文、尚信、勤行、致远”的新时期揭阳精神,培养公民法制观念,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揭阳人现代文明新形象。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学习和创新。
2.创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学习会、讲坛、论坛等为载体,推动各种学习活动。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书香节”“名家读书讲坛”“农民读书节”评选书香家庭等主题活动,大力营造书香揭阳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1.创作文艺精品。建立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科学策划、论证和筛选机制,成立市文学艺术创作评委会。设立艺术发展专项资金,从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用中每年安排专款,用于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组织优秀队伍参加国家和省重大艺术活动和比赛等。成立市级公益性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和戏剧创作机构,健全文艺创作评价激励制度。设立私人知名文艺家创作室和流动工作站。扶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促进新剧目的创作和优秀文艺作品的生产、传播;大力扶持代表国家、省水准和反映揭阳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及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艺项目,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国家级、省级影响力的精品力作。
2.培育文艺名家。加大对德艺双馨艺术家的奖励力度,对优秀项目、重大文艺成果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给予嘉奖,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杂技、曲艺等文艺精品生产,培育一批文化名人,对贡献重大的优秀艺术家授予荣誉称号。
3.塑造文艺品牌。办好“乡乡乐起来”群众性文艺活动。市每年举办一次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中青年潮剧演艺大赛和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每三年举办一届戏剧文化节和群众文艺花会。大力振兴和发展潮剧事业,致力打造地方特色文艺品牌。引导发展农村业余演艺团体和民间职业剧团。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剧之乡”“文化先进县(市、区)、镇、村”等评选活动,开展潮剧、潮州音乐、标旗锣鼓、舞龙、舞狮、舞鲤、舞鳄、舞英歌和玉雕、木雕、石雕等“非遗”品牌文化以及书法、美术、摄影、杂技、曲艺等竞赛活动,推动我市群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实施基层文化设施覆盖工程。落实《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3年,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全部建成。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按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套完善设施设备;乡镇(街道)要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综合文化站;每个行政村都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和“农家书屋”,达到“五个有”的建设标准。到2015年,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民俗博物馆、传习所)和文化广场等,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设施,形成以政府公共文化设施为主,民间文化设施为辅的基础文化设施服务网络。每个县至少建有1座多厅数字电影院,每个乡镇拥有1套数字放映机,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全市(含市、县、镇、村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机制,建设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公里文化圈”。
2.推进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建设以体现揭阳文化品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重点,区县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逐步建成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齐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十二五”期间,新建揭阳市群众艺术馆、揭阳市博物馆、揭阳剧院(潮剧研究院)、揭阳市艺术学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文化馆和图书馆。
3.保护和开发优秀文化遗产。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建立政府统一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的管理制度,推进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做好重点文物的保护、升级工作。完成周恩来同志革命活动旧址(揭阳学宫)、丁日昌旧居、揭阳关帝庙等重点文物单位的修缮建设。加快三山祖庙、德安里古民居群、兴道书院、禁城、靖海古城墙等省、市级文物的修缮保护和“升级”申报工作。加强做好历史文化名镇(街道)、名村普查命名和申报省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街道)、名村工作。建立国、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力争有一大批项目进入省级、国家级名录。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大力推动不可移动文物的核定公布和保护级别提升,到2015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00处。
4.加强新闻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新闻节目的龙头和主干地位,办好名牌栏目、节目,提高收听、收视率。培养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
(四)实施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1.完善基层文化管理和服务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着力解决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机构编制问题,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配备专门管理和服务人员;培养配备村级文化室管理和服务专(兼)职人员;理顺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综合文化站的管理体制。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加投入,转换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面向市场,创新体制,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强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
3.推动网络文化发展。加大我市重点新闻网站扶持力度,扶持民营商业网站。积极实施“文化上网工程”,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文化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我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精品生产,发展网络游戏出版、原创动漫游戏生产、经营,构建网络民主平台。加强网络文化监管,发展网络平台队伍,健全网络文化管理体系。
4.创新文化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使和审批管理权限。发展文化社会组织,发挥市文化产业促进会的作用,将可以通过行业自律解决的事项转由市文化产业促进会等文化社会组织承担。探索建立文化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五)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
1.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培育有竞争力的外向型文艺组织和文化产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展演活动,并引入国内外优秀剧目、文化产品和文化名人,形成以揭阳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揭阳文化产品、服务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2.建立对外文化交流新体制。拓宽对外文化传播渠道,在新闻信息、出版市场、影视文化、图书展览、文艺演出等方面加强与境外文化传播机构合作。探索加强与港澳和海外华人集聚地的经纪代理机构、演出和展览场馆的合作模式,提升我市文化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六)实施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工程。
1.培育高层次文化人才。高度重视文化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层次、多形式,大力培养一批能够承上启下的文艺管理、经营、表演、编创等方面优秀人才。以优势产业和特色文化为载体,积极培养和吸纳市内外行业领军人才,形成创新团队。完善人才选拔和评价机制,加大文化人才的选拔和资助力度;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加快职称制度改革,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按贡献分配的激励机制,制定重要人才和特殊人才的保障制度,创造和谐的学术创业环境,大力宣传先进人才典型,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文化人才脱颖而出。
2.切实加强文化人才培训。制订全市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针对不同领域和不同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培训。通过项目、课题对接等方式,充分发挥高级专家传、帮、带作用。加快培养后备和基层文化人才。2013年前,完成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工作人员的普遍轮训。到2015年,市、县级文化事业单位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要力争达到专业人员总数的50%以上。加快市艺术学校建设,加快我市特色文化人才的培养;在全市形成一支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3.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按照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和职能,确定编制员额,保证其正常运转。拓宽农村文化人才渠道,广泛动员和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熟悉农村生活、有一定文艺专长的青年学生投身农村文化建设,从事文化传播、活动组织、人员培训等活动。重视培养和选拔农民文化骨干和乡土艺术人才,将其纳入市、县两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范围,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
(七)加快广播影视事业发展。
1.加强广播影视新媒体建设。加强广播电台、电视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兴媒体业务,加强行业的纵向和横向合作,稳步推进IP电视业务。到2015年,完成全市88个乡镇广播站、1445个行政村广播室的建设与恢复,实现村村通广播的工作目标;基本完成市台和各县(市、区)中心镇广播电视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建立技术质量控制保障体系,完善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内容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互联互通的广播影视节目内容资源库;全面完成县级中心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整体转换,数字电视用户达到40万户以上,有线电视用户达到80万户以上。
2.强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加强安全播出保障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完善新媒体视听节目和广播电影电视监管系统,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控平台,并建立数字电影技术服务监管平台,强化电影市场监管,促进数字电影健康有序发展。
3.建立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立全市应急广播系统,实现在紧急情况下全市或指定区域转播应急广播电视节目。2015年前,完成应急广播车的建设任务;在全市各安防设施安装广播接收机、扩音器及喇叭等广播设备,建立起全市应急广播系统。
4.加快三网融合建设。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影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将三网融合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到2015年,实现广播影视资源整合和建立健全相关发展机制,将政务信息、语言通信、互联网宽带、电子商务等业务进行融合,建成具有电视、电话、宽带上网、政务公开和信息服务等功能的揭阳三网融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促进我市广播影视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八)推进出版(版权)公共服务建设。
1.扎实推进农家书屋建设。提前完成“十二五”期间我市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实现全市1445个行政村全覆盖。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进一步培养农民的阅读习惯,提高农家书屋的利用率,调动广大农民读书用书、科技致富的热情。同时,积极探索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农家书屋发挥重要作用。
2.推动版权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作品著作权代办机构和广东省版权保护基层工作站的作用,开展版权法律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版权法治意识、提供版权咨询服务、实施版权兴业战略,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九)大力发展电影业。
高度重视电影的开发。充分发掘影视资源,开发电影放映的附加产值和各类电影衍生品,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设立揭阳市影视制作机构,拍制揭阳特色的品牌。全面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和加强电影公共服务,继续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推进力度,扶持农村电影放映队伍,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一村一月一场的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加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加快影剧院建设和改造,使之朝着多样化、综合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创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新模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施数字电影广场建设,积极开展城市数字电影广场惠民工作,2015年前在全市设立9个“城市数字电影广场”,开辟城市数字电影广场固定放映的新途径。
(十)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
1.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演出娱乐、艺术品、影视、音像等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积极培育文化资本、文化人才、文化信息、文化科技等生产要素市场,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平台。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建设演出协作网络、音像市场网络和电影院线,建立以市区为中心、区县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建立和完善经纪、代理、咨询、评估、仲裁等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2.构建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严厉查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地要将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认真制订实施本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文化强市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推动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完善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力争从2012年起,全市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标准,确保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足额投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设立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公共文化设施和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达标县(市、区)给予补助。
(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税收、融资、捐赠及用地、配套费用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文化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争取在支持公益文化事业的税收政策上取得进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口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专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努力争取在企事业单位向公益文化事业单位转让专有技术、专利、版权,对非营利性文化活动的赞助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社保、税收等相关专项政策。加强对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和促进作用。
(四)推进文化法制建设。
完善地方性文化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文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文化法制环境。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