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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荣获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8 15:02:5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在各级党政的重视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有关企业的努力,我市的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珠密琪ZHUMIQI”等3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阿锐达”等11件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为进一步发挥名牌效应,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2年荣获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继续努力,增创新优势,不断提升商标的美誉度;其他企业要向受表彰企业学习,积极投入争创名牌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并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更多的企业创品牌,走自主创新之路,进一步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作出新贡献!

附件:1.2012年荣获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和商标名单;
2.2012年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和商标名单。
揭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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