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军埔村“消防安全示范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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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8 09: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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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军埔村“消防安全示范村”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径与市公安消防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6日
揭阳市揭东区军埔村“消防安全示范村”整治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动我市揭东区锡场镇军埔村“电子商务第一村”的健康发展,夯实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全力打造“消防安全示范村”,根据五届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电子商务现场推进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12月,军埔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消防安全工作在全市农村(社区)范围内起着示范引领作用;消防规划编制全部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完好率达100%,全部商户完成技防设施改造,符合规范标准;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全面落实村(居)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建立健全村(居)“网格化”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基础建设,各业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年底通过市政府的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军埔“消防安全示范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家斌(市政府)任组长,林利潮(市公安局)、罗浩旋(市公安消防局)、林浩生(揭东区政府)任副组长,市经信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市广播电视台、揭阳日报社、揭东区锡场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林嘉全(市公安消防局)任办公室主任。
揭东区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须设宣传组、执法组、服务组三个小组),协调解决军埔村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锡场镇要成立工作小组,制订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整治工作按排查摸底、整治改造、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8月31日)
1、揭东区与锡场镇要根据五届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电子商务现场推进会精神,自行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市政府与揭东区、揭东区与锡场镇、锡场镇与军埔村要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凡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对区、镇两级政府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2、8月底前,揭东区与锡场镇要组织人员,逐家逐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业主签订防火公约,对所有商户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表,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台帐,用统一制作的检查记录表进行登记造册。
(二)整治改造(9月1日至11月30日)
1、揭东区要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组织相关商户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整治改造。对规模较大、需要组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要按照法定程序申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规模较小、属“三小”场所的,要根据“三小”场所整治标准进行技防改造。所有场所不得设置员工宿舍,需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并且值班室与经营场所必须做好防火分隔和具备逃生条件。宣传组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降低业主的抵触情绪,使其主动配合做好整治工作;执法组要秉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态度,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对存在火灾隐患却拒不整改的商户,一律依法关停;服务组要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出发点,指导商户做好整治改造工作。整治改造且验收合格的场所须由锡场镇主要领导签名确认,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2、揭东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落实好军埔村员工集体宿舍的专项规划工作,使经营场所与员工集体宿舍分离。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的目标。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配齐配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确保揭东区消防部队营房改造工程顺利竣工。
3、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对单位、场所的数字化排号、户籍化贴牌包干管理,严格实行区领导干部挂点镇、镇主要干部挂点村、村全体干部分片管理社会单位的挂点包干制度,对所有商户实行“户籍化”包干管理。锡场镇要设立消防办公设施和消防宣传橱窗,依托镇文化站设立消防文化普及点;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摩托车、移动消防水泵、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治安岗亭及重点单位值班室设立消防器材存放点,强化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保证“小火不出村、大火不伤人”。
4、各级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区两级对整治改造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锡场镇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
5、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按照“村、镇、区、市”的顺序逐级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军埔“消防安全示范村”整治工作,对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领导作为主要负责人,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整治工作效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请在8月29日报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钟日东,联系电话:13828196119,传真电话:8733169)。
(二)明确责任,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揭东区政府作为主要领导责任单位,对此次整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锡场镇政府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对此次整治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户,要指导督促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跟踪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镇、村做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意见。锡场镇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巩固消防安全整治的成效,确保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市政府对整治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视重视。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镇、村工作人员要广泛发动宣传,正面引导群众认识此次整治工作,减小工作压力。整治工作结束后,锡场镇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制作整治成果展板,用看得见的成果引导群众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
(四)强化督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揭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抽调足够的技术骨干和业务人员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在整治过程中,要定期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