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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8 15:00: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专项行动方案〉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3〕10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澄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林生(市财政局局长)
林钢捷(市纪委副书记)
唐莉(市审计局局长)
成员:黄少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少雄(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蔡陶彧(市文明办副主任)
林南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汉城(市国资委副主任)
利志清(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姚洪生(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林朝红(揭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少雄兼任,其他人员从市监督局、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在市财政局集中办公。
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随之撤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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