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五届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8日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机编〔2012〕27号)和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揭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揭委办发〔2012〕3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统筹推进”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市场进行整合,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公共资源由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管理方式由管理、操作一体向管办分离转变,交易类型由分散市场交易向集中市场交易转变,市场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二、工作原则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管办分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权从相关部门剥离出来,建立直接隶属于政府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不再具体操作招标投标等交易活动,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集中精力、腾出时间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集中交易,规范运行。
将原来分散在不同地方办公的4个交易市场,统一地点集中交易,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着力提升行政效率。同时,应进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按照“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中介代理机构选聘”的要求,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规范运行,大力节约行政成本。
(三)部门监管,行政监察。
国土资源、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专门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能。主要是:牵头起草各自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集中办理相关审批、备案业务;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和交易过程、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督促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发挥各方监督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制。财政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资金监管,确保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依法合规;审计部门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金列入审计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益;监察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四)制度完备,科技支撑。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电子招标投标等网上交易活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见证和监督,保障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管理体制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一委一办一中心”组织架构模式(“一委”是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一办”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决策领导、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监督管理,实现“运行上一个载体,管理上一个主体”,即将4个要素市场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7层办公。土地与矿产交易、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按原规定流程经行政监管部门审批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依规独立开展交易业务。
(一)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监察局、财政局负责人为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审计、法制、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审议、决策和协调。
(二)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依托本级公共政务平台建设,在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挂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并协助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或编制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进场交易项目目录;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整合原揭阳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挂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综合部、财务部、政府采购部、土地矿业交易部、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6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活动;检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依法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并按照规程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建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备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协助处理交易投诉;指导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指定1名领导具体抓,定期牵头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相关工作协调会议。
(二)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及管理办公室。
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法制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三)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
配套出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暂行规定》、《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业务范围》等系列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制订《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方案》。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落实,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贯彻执行。主要内容是:原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人、财、物一并划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此项工作今年11月中旬完成。
(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作。
此项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争取明年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