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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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1 09: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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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7日
[BT1]2013年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154号)要求,2013年上半年我市应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以下简称“市网上办事大厅”)并连接省办事大厅;年底前各县(市、区)应建成县级分厅并连接省、市办事大厅。具体目标如下:
(一)6月底前,确认应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的部门及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按统一界面风格建成市网上办事大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数据同步。
(二)12月底前,各县(市、区)确认应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分厅的部门及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按统一界面风格建成本级分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数据同步。
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划分:一级,在主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二级,实现主厅统一受理并统一反馈办理结果;三级,在主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暂不作深度划分。
二、主要任务
(一)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主要任务。
1.市网上办事大厅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组织实施,建成后的市网上办事大厅由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5月中旬前,界定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的部门及办事事项,并全面、清晰梳理各事项流程。(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局、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参与)
3.5月底前,制定与省办事大厅对接实施计划。(市电子政务办、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
4.6月底前,按统一界面风格建成市网上办事大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数据同步。(市电子政务办、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
5.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将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及承接本单位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梳理后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办事大厅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时登录、发布信息、受理申请、答复咨询。(市直各单位负责)
6.6月底前,制定电子监察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度和网上办事服务综合行政效能进行监察。(市监察局牵头,市编办、电子政务办、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参与)
(二)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主要任务。
1.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的主办单位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2.5月底前,出台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
3.9月中旬前,界定进驻本级分厅的部门及办事事项。
4.9月底前,制定与省、市办事大厅对接实施计划。
5.12月底前,按统一界面风格建成县(市、区)分厅并连接到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数据同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推进;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建设;市编办、法制局等负责事项清理、界定和流程梳理;市直相关部门整理本部门办事事项,配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市监察局等负责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迅速部署开展本地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常务副职要积极协调解决有关建设资金筹措等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倒排时间进度,定岗定人,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查督办。
市、县(市、区)监察部门要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效能监察作为今年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从第二季度起,各县(市、区)要在每月8日前向市监察部门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监察部门要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分工,对各地、各部门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市政府将安排专项经费建设市网上办事大厅。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门经费建设本级网上办事系统,确保对外的整体形象、对内的效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