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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14 10:19: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揭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力拔“十年大发展”头筹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规划是揭阳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1.全市安全形势稳定趋好。2010年,全市发生事故550起、死亡209人、受伤638人,与2005年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下降346%、3705%、2974%和上升1220%,年均分别下降69%、74%、59%和上升244%。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2005年的0783下降到2010年的0207,降幅达736%,年均下降147%。
2.管理体制不断理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市和6个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局升格独立,全市83个乡镇(街道)相应设置安全生产办公室,并完成委托执法工作,市、县、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执法人员达390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市委组织部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条件。
3.治理活动不断深入,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2006年以来,全市实施各类执法4300次;排查治理隐患102万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21起,事故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27人,党纪政纪处分33人,受到其他处理39人(起)。
4.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取得发展。省安全监管局批准在我市设立粤东危险化学品区域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示范项目。组建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中深孔爆破技术、重点车辆安装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利用宣传车、横幅、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推介安全文化。集中力量组织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5.队伍素质不断优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和忠实履行职责思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解决当前制约安全发展的因素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行风热线、行风评议、忠诚教育、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等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虚浮的现象,切实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2006年以来全市有近140个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称号。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不利因素。
1.发展的机遇。
一是各级党政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是我市经济社会进入跨越发展阶段,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不断转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优化,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面临的挑战。
一是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职业危害较严重。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水平不高、能力不强、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
三是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短时间内也难以根本改变。
四是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的矛盾凸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倡导安全文化,保障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监管监察执法、技术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的伤残率及职业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0207)下降39%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100)下降26%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310)下降3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
道路交通: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到2011年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消防(火灾):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标准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矿山:推进矿山资源整合重组。实施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露天矿山全面实施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装备;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对城市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监控。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促进相关企业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创造条件建立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
烟花爆竹:加强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实施礼花弹专项治理,建立礼花弹流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继续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遏制建筑事故上升趋势。
特种设备: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特种设备电子监管和检验管理两个网络。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探索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冶金机械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容易造成误操作的设备要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
电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
铁路交通: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建立高速铁路防灾监测和紧急逃生系统。完善和落实主要岗位人员作业标准。到2015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突出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管,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全面开通电子口岸业务,实现电子政务全面覆盖。
民航运输:完善民航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和飞行运行监察、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保安等系统。加强机场安全设施建设。加快空管设施建设,提高航班流量大和边远地区的飞行指挥、监控能力。在航班运行的机场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
农业机械: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改善提高拖拉机及机组的制动、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安全村工作。
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海洋渔船配备安全通信终端。继续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航标、渔港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
(二)改善职业健康作业环境。
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到2015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率达到60%以上;竣工验收率达65%以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达标率达9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率达到70%以上;作业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健康监护率大型企业达到100%,中小企业达到6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劳动合同或补充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社会保险参保率大型企业达到100%,中小企业达到80%以上。
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等企业;开展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治;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进行治理。
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快粤东危险化学品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完善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市、县二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5年,市、县二级以及高危行业中央驻揭企业和省属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建立市、县二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档案并抓好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企业安全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
(五)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完善监管监察体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权责明晰”。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扩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管理权限,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着力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委托行政执法。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改善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市、县、镇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为100%、80%以上、60%以上,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全部配备到位。改善一线交警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警队营房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实施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完善各级农机管理机构的专用执法及检测装备配置。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完善覆盖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机构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渔船自动识别与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及保障体系。
(六)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构建安全科技支撑创新平台。做强做大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设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中心,整合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优势资源,搭建科技创新、检测检验、咨询认证、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政、产、学、研”安全科技创新平台。
加大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大力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特大事故预警预防、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技术和装备科技攻关,以科技引导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积极推广安全科技先进成果。
推动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其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七)推进安全文化强市建设。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作为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强化全民交通、消防、治安、气象、家居等方面安全素质。
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加强城乡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推动安全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开发安全科普书籍、音像制品、知识挂图、动漫、网络游戏等安全文化教育产品。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示范区和主题街道。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配置和装备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监管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管监测专用设备、监管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与必备工具、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通讯设备等。建设和补充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
(二)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建设覆盖市及9个县(市、区)结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局域网,并联入广域网。完善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务信息系统,形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据库群和应用系统,实现办公与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内容包括信息系统扩容,网络通讯、视频设备配置、办公自动化设备、数据库及软件开发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粤东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中心,完善市、县二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内容包括市、县级指挥中心办公场所、市级综合基地基本建设,指挥装备、救援设备、应急救援训练、演练与培训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视频、通讯等信息平台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群和决策支持系统开发。建设市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四)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实施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对涉及硝化等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实施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实施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工程。实施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工程。
(五)职业危害防控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市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中心、职业危害评价与检测检验中心、职业危害监控中心,配备先进齐全的职业危害检验检测装备,形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体系,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检测及检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检测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等。
(六)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和安全生产培训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和县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逐步形成多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图书资料、实训基地、远程教育、安全考试中心等。
(七)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与科技推广工程。
建设市级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与服务基地。设立职业危害、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调查分析鉴定、安全评价等技术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实验装备、检测分析设备配置等。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技术、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技术等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应用。重点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建设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要结合区域发展特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事故总量,保持平稳下降;实施严格的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加强职业安全教育,严防事故风险在产业承接中转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责任考核和奖励激励机制,理清综合执法和部门执法的关系,强化督查检查和日常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并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制约制度。
(三)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企业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实行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落实县、镇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基金,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不低于5‰的专项资金。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重点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优先支持列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
健全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
重视舆论监督。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注重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
(六)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强化规划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本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办法,对各地、各部门的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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