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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0 15:18:4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为确保《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揭府办〔2011〕112号)(以下简称《规划》)的有效实施,按期实现我市

未来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

订本方案。
一、约束性指标分工安排
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93万吨、780万吨、260万吨、089万吨以内。(市环境保

护局)
森林覆盖率达到53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10万立方米以上。(市林业局)
二、主要任务分工安排
(一)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转型。
1.推进低碳发展,减轻环境压力。
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促进经济向低碳化发展。积极引进适应低碳发展要求的先进技术,率先引导重化产业发展向低投入、低消耗、低

排放和高效率转变。加强能源节约工作,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立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推动工业、建

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改造,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循环经济,缓解资源约束。
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加强资源与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核心,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

头,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配合)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和推广,练江、枫江流域的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

企业以及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勒令停业整顿。所有新建重污染企业达到二级以上

清洁生产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分区引导,优化产业布局。
强化功能区划调控。将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作为关键约束,严格执行分区控制要求,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优

化资源配置。做好项目审查审批,审批项目必须同时下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

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规

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重点抓好石化、火电、电网、交通、房

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的规划环评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

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全面实施重点流域限批。提高流域项目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的污染企业予以关闭。暂停练江流域内新建和扩

建纺织印染、造纸、有生产废水排放的食品加工行业重污染项目,严格实施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普宁市

政府具体落实)
加强重要产业带发展的污染防治。对沿海重化产业带、沿江升级产业带、中部综合产业带、西部轻工商贸产业带分别重点防止近岸海

域污染;加大练江、枫江沿岸的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自然生态的破坏,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做好山体

植被保护,减少速生桉林地的种植面积;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所在地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的污染防治。加强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等重点工业园区的污染防治,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提高污水处理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水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工业园区管委

会具体落实)
加强重大项目的污染防治。加强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粤电靖海有限公司(惠来靖海电厂)、粤东LNG项目码

头、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靖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潮汕民用机场等项目的污染防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重点项目单位具体

落实)
(二)推进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1.强化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管网系统;加快推进8座主要饮用水源水库一级

保护区隔离管理工作;完成二级保护区所有直接排污口取缔工作;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点源及农业非点源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建

设水源涵养林、生态隔离带,完善饮用水源地生态防护工程,分期分批开展供水水库消落带、入库河口前置库及库滨带建设等。〔市

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按照不同流域的污染现状以及水质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区)政

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加大龙江入海水道、榕江入海水道的污染整治;加大对直排海污染源及入海口污染物的环境监管力度;做好

沿海工业、产业区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港区等重要区域船舶污染物的治理;加大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洋养殖污染的控

制力度,推进海洋生物资源、重要港湾以及重点海域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加强神泉人工鱼礁区、滨海湿地、红树林、海草场等重要海

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沿海防风林带建设。(市海洋渔业局、环境保护局、海事局、水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市区及“一县一厂”污水处理厂要率先完成污水管网的配套,其余已经立项的要建成运行并加快配套

管网建设。重点推进榕江和练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练江、枫江干流两岸城镇均要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且加快污水收集管

网建设。现有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要提高到一级B标准,练江与枫江流域需提高至一级A或更严格的标准。“一县一厂”污

水处理厂增加脱氮除磷设施。〔市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行天然气、低硫柴油、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替代煤,加快发展液化天然气(LNG)、核电、风电、太阳

能等新兴能源。逐步淘汰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率先在印染、钢压延加工、食品、造纸行业实

行集中供热。加快天然气接收站和管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力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做好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工作。已建燃煤机组进行脱硫、脱硝,综合脱硫、脱硝效率分别达

到90%和70%以上,其中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一期3#、4#新建机组必须达到95%和80%以上,1#、2#机组脱硫设施更新

改造。(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电厂负责具体落实)
加大工业锅炉和窑炉的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石化、造纸、纺织印染、钢压延加工、食品加工等非电行业工业锅炉和窑炉的整治力度。

在用工业锅炉必须符合排放限值强制性标准要求。2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燃油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加快淘汰小锅炉,对

有条件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地区,淘汰所有4蒸吨/小时(含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不含10蒸吨/小

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新车准入制度,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提升油品,全面供应国Ⅳ油。建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

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全面实施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强化机动车路检、抽检执法。(市发展改革局、经济

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固体废物处理,提高无害化处置水平。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和资源回收利用系统,逐步建成城市垃圾综合处理系统。逐一实施现有

简易垃圾堆填场封场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技术改造。建设揭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8座生活垃圾发

电厂和填埋场,“十二五”期间共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430吨/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具体落实〕
加强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成立揭阳市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管理制度,实行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理顺危险

废物跨行政区转移机制,逐步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标签管理。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系统。推进揭阳(粤东)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建设,引进具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科技企业,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

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加强对严控废物的处理处置,建立、健全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禁止无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企业从事严控废物处理

活动。重点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新建揭阳市市区污泥处理处置厂等3座处理处置厂,因地制宜采用土地利用、污泥农用、卫

生填埋、干化焚烧以及综合利用等方式减轻污泥危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具体落实〕
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制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方针和鼓励政策,建立固体废

弃物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起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体系。加大对没有经营资质回收商贩和处置企业的查处力度,打击非法收购和交易,坚

决取缔用落后工艺提取贵金属的小作坊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4.加强其他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健康安全。
加大噪声监管力度,减少噪声扰民现象。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完善交通路网体系。对市区交通繁忙拥挤的道路进行分流,有效引导交

通需求和合理控制交通流量。加强揭阳潮汕机场噪声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减轻重金属危害。加快揭阳市电镀工业园区建设,推进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入园管理,严格限制和管理涉重金属

污染项目的建设。开展全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的环境管理政策。重点整治金属制品业(电

镀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

落实〕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防范土壤环境风险。编制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

强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菜篮子”基地监管,重视对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市环境保护局、国土

资源局、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监管与监测,保障辐射安全。严格行政审批,认真做好放射性和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加强放射性药品辐射安

全管理,加强放射源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放射源的全程跟踪管理。(市环境保护局)
5.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构建区域生态屏障。强化以北部大北山—桑浦山区、南部大南山—峨嵋嶂—黄光山区连绵山体为骨架的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城市公园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的保护和建设。(市林业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

配合)
构建生态廊道网络。推进榕江、练江、龙江沿岸1533万亩生态公益林体系的管护建设。加大河流廊道的生态保护力度,减少主干河

流水坝、水闸数量。完善主干河流驳岸生态化改造。落实绿道网建设任务,全面构建道路绿化廊道体系。〔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务局

、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配合,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加快白坑湖退耕还湖进度,建设白坑湖练江补水区,增强练江水体自净能力。加快水库型水源地涵养林、新西

河水库入库河口湿地、榕江南北河汇合处湿地、龙江入海口湿地、惠来沿海红树林等敏感点生态建设。全面开展湿地资源的专题调查

,实施分类保护管理。(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2015年生态公益林占林地用地面积的比例要提高到40%以上。减少速生桉林地面积

,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地禁止栽植速生桉林。加强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区域生态功能源区和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加强土

壤侵蚀严重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大力丰富山体植被林相,恢复生态系统乡土物种构成。〔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

国土资源局配合,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6.开展宜居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宜居城区、宜居城镇和宜居社区的试点工作,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

市活动,净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大绿色开敞空间建设力度,抓好绿道网规划建设,扩大城区公园绿地

面积。加强城市建设用地拓展区土地集约利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增强保障发展用地能力。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深

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内河涌和下水道疏通整治,加快城市雨污分流与城市管网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林业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居住环境。
开展宜居村庄试点示范建设。鼓励和引导村庄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村。提高农村液化石油气的普及率,推广以沼气为纽带

的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禽畜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市农业局、环境保

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型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

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收集系统,关闭污染严重的简易垃圾堆填

场。〔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重点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依法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区),2012年前完成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清

理工作,练江流域清退所有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加快推进畜禽散养向规模化生态养殖升级。加强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治

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局配合,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环境监测与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应急监测能力以及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污水处

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到2015年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揭东县、普宁市、惠来县3个县基本达标,揭西县完成80%的标准化

建设任务。〔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政府配合〕
建设科学高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市污染监控中心的建设管理。加快全市环境预警信息网络建设,推

动各县(市、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各环境要素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全市水、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近岸海域

监测及污染应急机制,制定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加强应急监控能力建设。〔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政府配

合〕
2.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完备的环境监察体系。建设揭阳市环境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县、镇(街)级监察执法机构及能力建设,保证监察执法装备能

够满足基本工作需求。到2015年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揭东县、普宁市、惠来县3个县级基本达标,揭西县完成60%标准化

建设任务。〔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所在地县(市)政府配合〕
建设信息化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揭阳市环保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重点推进各县(市、区)环境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全

市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与共享机制。改善环保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工作条件。〔市环境保护

局牵头,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
3.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团队。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市环境保护局)
4.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市人大、市政协、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揭阳市环境与发展综合决

策领导小组。成立由经济、社科、环境等学科专家组成的环境与发展顾问组。建立健全粤东区域联防联治机制,全方位推进粤东四市

环保紧密合作。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

用与交易制度。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力度,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建立较为完善的财政转移机制,对重要

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众参与,倡导生态文明。
1.开展环境宣教活动,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建设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重点加强揭阳市环境宣教中心建设。开展多形式的宣教活动,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

法制观念。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和节约文明的生活模式,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市环境保护局)
2.促进公众参与互动,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接受公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完善环保政务公开制度。实行环境污染举报有奖制度和对严重违法排污

企业的曝光制度。支持并规范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市环境保护局)
(五)重点工程。
各项重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监测落实部门详见附表1至附表7。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部

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协调配合,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

力。
(二)加强规划评估。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2013年6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县级以上政府要将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报送市环

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汇总形成规划实施评报告。
(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规划实施情况通报和督办机制,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


附表:1、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3、固体废物处理重点工程
4、重金属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5、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6、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7、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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