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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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公安消防局揭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0 15:17: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消防局《揭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

,请径与市公安消防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揭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市公安消防局
为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预防

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全省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总体思路,完善基层消防组织,整合社会力量,落实部门依法监管,强化单位自我管理,建立保障

机制,不断提升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谢耀琪副市长任组长,陈家

斌(市政府)、林利潮(市公安局)、郑金华(市公安消防局)任副组长,陈镇明(市公安消防局)、黄克新(市城乡规划局)、吴

晓昊(市安监局)、林钦雄(市工商局)、李文胜(市文广新局)、黄彦文(市房管局)、杨金河(市旅游局)以及各地人民政府(

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陈如生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公安消防

局防火处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日常信息收集报送、协调推进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总体上按“区分三大类别、织密三大网络、落实九大保障”推进:即分区域,织密基层镇街火灾综合防控网

;分部门,织密行业系统依法监管网;分重点,织密社会单位自我防范网;落实“三大标准”(镇街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单位场所消

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三大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消防安全专项督办

制度)、“三大机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多警联勤工作机制)等九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
1、健全消防组织机构。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社区、行政村成立消防

管理小组,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等,发展小区消防管理员、消防街长、消防楼长等消防自

治组织。
2、实行“户籍化”管理。各县(市、区)将辖区乡镇、街道(场)以及农村、社区进行编号,其中榕城区代码为“1”,普宁市代码

为“2”,揭东县代码为“3”,揭西县代码为“4”,惠来县代码为“5”,东山区代码为“6”,揭阳试验区代码为“7”,普侨区代

码为“8”,大南山侨区代码为“9”(开发区等行政机构依此类推),镇、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代码由各地自行确定,代码各为

两位数阿拉伯数字(有设联社的村,可在村编号后可继续增加两位数阿拉伯数字代码),例如榕城区仙桥街道,代码为“101”;榕

城区仙桥街道顶六社区,代码为“10101”;辖区社会单位代码由农村、社区(联社)确定,代码为四位数阿拉伯数字,例如榕城区

仙桥街道顶六社区的单位,代码为“101010001”。各地依此对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社会单位进行编号,并实行县主要干部挂

点镇、镇主要干部挂点村、村主要干部分片管理社会单位的挂点包干制度,层层制定《“户籍化”管理工作表》,层层落实消防安全

监管责任。
3、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以

及《揭阳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和联系指导社区、村居、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明

确监管单位、量化监管任务,规范消防监督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各项制度,应用警综系统消防监督管理模块,对派出所消防工作进

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纳入公安工作、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评。
4、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按照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

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行政村建立治安、防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行政村建立志愿

或义务消防队;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乡镇、街道

要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保安等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建立灭火应急救援处置机制,经常组织联合演练,提

高实战能力。
5、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以消防规划、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消防设施达标创建活动

。城市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提高抗御火灾能力。
6、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乡镇、街道要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社区、行政村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广

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移交公安

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7、强化消防宣传培训。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行政村、社区制定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

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一处消防宣传橱窗,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消防体验中心。全面完成对乡镇长和街道、社区、行政村有关负责人

的消防安全轮训。
(二)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1、细化行业系统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行业、系统、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考评奖惩,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方

面关系,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组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

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年度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治

部门要将“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及考核评定重要内容;民政部门要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村

(居)委会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要依法登记,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

生产监察工作范畴;教育、文化、卫生、旅游部门要加强督促学校、娱乐场所、医院、宾馆酒店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市政、通信主管

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综治办要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

、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管理部门要依照职责加强各类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安全办要结合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开展行业系统考评。在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职责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对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考评,提高行业系统

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职能,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入会前置、检查评比、等级评定等内容,提高社会单位自

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1、开展“三小”、“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市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

措施,从源头上堵住“三合一”场所的产生,确保“三合一”场所不增新量。以村(社区)为单元,明确各村(社区)“三合一”场

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跟踪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成立整治办公室和工作组,全面摸清“三小”以及“三合一”场

所底数,采取每户一档登记造册,坚决整改“三小”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安全通道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生产经营性场所内

住人,消除“三合一”场所存量。在普宁市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量化挂牌督办工作试点,广辟“三合一”举报途径,全面发

动群众积极参与“96119”“三合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持续开展“一畅两会”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和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同时,各级政府要成立督办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察,发现村(社区)工作排查不到位

、工作不落实的,第一次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第二次对村(社区)有关责任人进行撤职处分。
2、推行标准化管理。针对本地区实际,制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火灾易发多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行消防

标准化管理,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并协调将其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3、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三项制度”,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基本达标。辖区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和管理人员,确保都有2至3名消防安全“明白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职责和

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消防监督执法内容,督促单位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完成)。
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发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层层制定县、镇、村(联社)“户籍化”管理工

作表,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实行县主要干部挂点镇、镇主要干部挂点村(村主要干部挂点联社)的挂点包干制度。
(二)工作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底)
各地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三大制度”“三大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

成。2012年7月前,建立完善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多警联勤工作机制,对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

类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建立火灾隐患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机制,完善“多警联勤”现代消防警务机制;2012年8月前,建立完善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消防安全专项督办制度,将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纳入监管范围。制定

村(联社)主要干部挂点社会单位的“户籍化”管理工作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1月底)
9月上旬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学习试点单位好的特点、好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巩固提

高“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三大标准”,2012年10月前,建立完善镇街消防安全建设标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单

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依据,奠定基础、巩固提高。2012年11月前,全市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地在12月上旬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自评验收。12月中旬,市政府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专门验收,并将成绩进行排

名和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体系

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出台保障有效措施,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发挥协调指导的重要作用,组织制定“

三大标准”,指导基层工作开展;综治、民政、工商、安监、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和协

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开展的坚强合力。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范畴,深入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打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本地区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上求深入、求创

新、求突破,开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安全管理道路。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促进基

层工作开展。市将在12月对各地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快、建设质量高的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对被

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全市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实行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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