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人民政府,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国统字〔2012〕22号)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广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调字〔2012〕49号)及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2年8月份起在榕城区、东山区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开展城乡住户一体化摸底调查(简称摸底调查),为我市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住户一体化常规调查打下扎实基础。为切实做好我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是继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既是国家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又是省委、省政府评价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和决策民生问题的重要基础依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城乡住户一体化摸底调查、抽选住宅住户样本、落实记账户、推进城乡住户常规调查走上正轨等工作时间紧、技术性强、工作难度高。因此,榕城区人民政府,东山区、试验区管委会及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引导,精心组织,广泛做好城乡居民住户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及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宣传工作,各司其职,共同努力,确保我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各个阶段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明确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抽选。我市榕城区、东山区和试验区被抽中有10个社区居(村)委会中的10个小区,共1200多户5600多人(详见实施方案),在摸底调查户中,国家统计局再根据抽样方法制度抽选100户做为常规记账户,调查小区样本一定5年,每年替换记账户50%。在整个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中,摸底调查是关键基础,落实被抽中记账户愉快接受记账是关键任务,也是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根本保障。因此,各级领导要紧紧抓住这两个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每个被抽中的社区居(村)委会要精心挑选一名责任心强、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好、有群众基础的同志作为辅助调查员,负责对常规记账户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组建机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为切实搞好我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吕凡(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邝兴乐(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副队长)
成员:林吴利(榕城区政府)
杨明城(东山区管委会)
洪波(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
陈建新(市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侯奕谋(榕城区统计局局长)
魏怀亮(东山区管委会统计局局长)
陈建清(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统计局局长)
黄伟铠(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负责我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具体工作,由邝兴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建新、黄伟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从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抽调。各区(管委会)也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并将领导机构名单于2012年8月18日前报送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联系人:黄伟铠联系电话:8241996)。
附件:1.揭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2.辅助调查员情况登记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附件1
揭阳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基本目标
一是建立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体系,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在继续发布原有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相关数据。
二是完善住户调查制度,改进住户调查手段,提高住户调查能力和数据质量。
三是更好地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数据,全面反映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状况,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摸底范围与记账调查对象
(一)摸底调查范围
按国家统计局统一抽取的调查样本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包括住宅、住户、工棚、集体宿舍等),被抽中的调查样本小区如下:
地区 街道 抽中调查小区名称 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户数
榕城区
西马街道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01调查小区 91
中山街道永革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32+第033调查小区 142
榕华街道埔上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05+第006调查小区 113
梅云街道伯劳村民委员会第008调查小区 105
仙桥街道槎桥村民委员会第001调查小区 82
屯埔村民委员会第017调查小区 86
东山区
东兴街道卢前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13+第014+第019+第020调查小区 158
东升街道沟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01+第002调查小区 141
磐东街道潭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07+第008调查小区 103
试验区
渔湖镇渔光社区居民委员会第013+第014+第015调查小区 192
(二)记账调查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的《调查方案》规定,在摸底调查形成的住宅抽样框,由国家统计局按随机等距原则,一次性抽选300户,作为今后5年样本轮换的记账调查对象。其中,抽选100户作为常规记账调查户,调查样本每年轮换50%。
三、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四、住户调查数据采集的主要方式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五、工作进度安排
进度 时间安排 内容
一、准备阶段 8月25日前
1、市级参加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
2、建立市、区两级工作领导机构
3、制订揭阳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4、召开市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5、选聘辅助调查员
6、召开全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
二、摸底调查阶段 8月26日至9月8日
1、绘制小区图及编制调查小区建筑物清查表
2、入户调查及填写问卷
3、派员赴省参加数据录入程序培训
4、汇总、审核、编码、录入摸底调查数据,整理形成住宅抽样框并上报
三、记账户开户阶段9月9日至10月31日
1、抽选记账调查样本(即抽选记账户)
2、做好抽中记账户的联络沟通和宣传引导工作
3、召开全体记账户及辅调员、工作人员动员会议及业务培训(分区域进行)
四、试记账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抽中的100户记账户全面实施试记账1个月
2、辅调员上门业务指导
3、市、区两级统计调查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五、常规记账阶段12月1日开始记账户进入常规记账
六、摸底工作与数据质量保障
为确保摸底调查质量,最大限度减少调查误差,各区应建立和执行好全面质量检查制度,做到:
(一)现场调查中,在每户访问结束后,调查员都要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应重新询问核实,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但调查员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
督导员应认真审核调查员已核对的调查问卷,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
调查资料的审核应由统计局长负总责,建立岗位责任制。采取调查员自查、督导员复查、主管领导审核、局长负责把关的方法,确保调查资料真实可信。
(二)数据录入过程中,除录入程序进行控制外,若发现错误,应按有关要求改正。
(三)摸底调查结束后,各区要在审核无误后将摸底调查表送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办公室。
七、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要求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影响大。各地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力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平稳实施。
(一)认真做好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各地要精心选聘责任心强、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好、有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辅助调查员,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在抽选调查住宅后,对住宅内的住户做好落实工作,对不愿意参加记账的住户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打消抽中户的顾虑,保证样本落实工作顺利完成。
(二)扎实开展业务培训
要认真研究学习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有关资料,同时分级、分岗位开展培训,务必保证所有调查人员正确理解调查方案,熟知指标的涵义和口径,熟练掌握调查工作流程和数据处理程序,明确工作规范和质量控制过程,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要重点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现场调查技能的培训,增强其与调查对象沟通并指导调查户记账的能力;重点加强对抽中调查户的培训,提高记账质量。
(三)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解读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加强对实施方案和数据变化的正确解读,宣传“为国记账”、“为民服务”、“为己理财”等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的口号,打消公众对调查的顾虑,提高配合度。
(四)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调查户,及时了解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解决调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指导调查员依法完成国家调查任务。要针对调查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研究,寻找合适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