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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14 15:35:4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BT1]揭阳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揭阳市区公共交通营运(出租车、公交车)秩序,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树立揭阳市区公交新形象,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核心任务,结合市“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通过深入开展整治市区公共交通秩序(出租车、公交车)

行动,促使市区公共交通服务优质、方便快捷、文明卫生、规范有序、群众满意,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和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市区公共交通存在的出租车“不按表计费”、公交车“缺班误点”等问题为突破口,用半年

时间,强力整治,严格执法,有效规范市区的公共交通营运秩序,提高市区公交行业服务质量和揭阳城市形象。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清理整治出租车不启用计价器、不按表计费、拒载、挑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整治公共汽车缺班误点的现象。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出租”,打击从事拉客、倒客的人员和车辆,净化出租车的营运环境,保护合法经营。
3、严厉打击以各种不正当手段胁迫、操纵、垄断公共交通经营的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的行为和“团伙”。
4、严肃查处公共交通营运驾驶员无服务资格证、不规范着装,公交车辆营运标识不全、车容卫生不达标等行为。
5、严格落实公共交通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对不依法依规经营,未落实管理责任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6、加强路政、运政执法,依法合理调整公交运价,着力改善公共交通发展环境。
(二)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具体工作: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及统计工作;会同相

关部门做好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市交管处负责);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公共交通中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行为(市交通运

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出台出租车管理办法,建立日常监管、年审及经营资格、资质联动的管理和激励制约机制;评选“文明服务车”,实行

挂牌运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者优惠政策;严格把好公交车排放门槛,逐步更新替换符合标准车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引进新能源公交的方案;实行公交公司市场化,适

度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投资经营公交。
2、市物价局牵头制订运价调整方案,征求各方对方案的意见,组织进行听证,出台新运价并监督实施;查处公共交通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出租车、公交车行业涉恶涉黑、欺行霸市的行为和团伙;配合市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阻挠交通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及时予以打击和查处。市公安

交警支队负责路面交通的管理和畅通。
4、市质监局负责查处出租车非法改装计价器行为,确保计价器运行正常,计价准确。
5、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专门频道,适时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市民开展大讨论。各相关单位要在政务网站等公开平台及时发

布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效果,受理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等信息。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出租车、公交车油补地方配套资金;配合制订引进新能源公交的方案;负责本次整治行动所需必要经费。
7、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相关信访接待工作,保持行业稳定;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矛盾排查和情报收集,做好应急预案。
8、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整治公交车尾气排放污染,做好尾气排放技术改造及达标监管工作。
9、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快市区路网建设,形成畅通的完善的交通运行网络,并配套规划建设候车亭、上下客点,使出租车、公交车能按站点规范运行。专题论证并

加快规划建设经营性的停车场,减少乱停乱放现象。将客运站、货运站一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促进完善市内外交通布局。
10、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
11、各出租车、公交车企业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对公司所属管理车辆、驾驶员实施监督检查,按要求参与重点站场的现场管理,切实发挥企业管理主体作用。
12、揭阳潮汕机场等重点区域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出租车、公交车营运管理,完善相关视频监控管理设施,为规范公共交通经营服务提供良好条件。
三、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步走:
(一)调查摸底(3月31日前)。由市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对市区的公共交通运营情况作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尤其是对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的运价、经营成本、经营行为

进行客观分析,综合整理,提出整治方案和运价调整的初步方案。
(二)完善措施和宣传动员(4月1日—6月30日)。一是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运价(主要是出租车)调整的听证,出台新的运价标准;二是制订完善实施新秩序中的监督配套措施(如

将举报、投诉、查处的次数与年检年审、运营资格、经济处罚等挂钩的制度措施);三是制订完善公交经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四是开展宣传动员。主要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

对新出台的运价标准、专项行动方案、各项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形成浓烈的公共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营造顺利推进行动(包括自查自纠)的良好环

境。
(三)整治巩固(7月1日—9月30日)。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分进合击,紧密合作,全面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并巩固好治理效果,使之达到预期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由市政府郑松标副市长为组长,袁泽龙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吴平河局长为副组长,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市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这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运作方式按联席会议制度执行。
(二)开展联动执法。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物价、质监、环境保护等执法部门,在整治的重点区域,分若干小组,加强路面和现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迅速出动严厉

打击。公共交通企业要抽调力量,协助执法人员对所属车辆实施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应

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舆论宣传。市宣传部门要督促各媒体及时宣传专项行动动态和整治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正气,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共交通各经营行业进行社会民意调查评价,设立企业满意率排行榜,每周向社会公布。掌握社情民意,改进行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公共交通经营服务,是群众急切企盼的民生大实事,是打造优质社会、政务环境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调集精兵强将,加强

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整治行动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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