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首家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社工委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揭阳市首家社区社工
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社会工作,打造“公益揭阳”,推动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快社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为主线,以建
立政府购买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为保障,以科学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合理配备社会工作人才、扎实开展专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形成“民生导向、政府推
动、民间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整体目标
通过在市区建设首家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努力构建以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驱动,以社会工作为手段的社区社工服务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社会
工作发展的社会氛围,明确推行社会工作制度工作重点,逐步积累加强社会工作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制度提供政策依据,为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快社会
工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具体目标
通过创建首家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引入“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带动志愿服务方式的转变,把志愿服务与社会组织、社会服务项目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将服
务中心建成全市第一个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开展社区社工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与加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民生建设、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服从并服务于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工作的认同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中的重
要作用。
(二)政府主导,民间运作。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营造环境氛围、提供财政支持、制定政策法规、监督规范实施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政社分开”,按照社会化、市场化
运作的模式,大力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社工机构成为开展社会工作的主要载体。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既要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先行城市的成功经验,又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本地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开拓,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社工人才培养、评
价、使用、激励体系。所在社区要在遵循市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努力形成各具优势、亮点纷呈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试点带动、典型示
范的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4月)
1、明确建设定位。通过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市首家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选点东山区,由东山区管委会根据社区需求状况及资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以政府采
购方式公开招标,负责的建设、运营。市财政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角度,给予适当的扶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服务中心包括必备功能室和选择性功能室
。必备功能室包括儿童服务室、心理咨询室、阅览室、老年人文娱室等,选择性功能室结合本社区居民的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不能流于形式。(4月中旬前完成)
2、示范点申报。由东山区组织辖区内社区申报,经优中择优,筛选1至3家示范点候选单位,分别上报市社工委和市民政局。(4月中旬前完成)
3、示范点选址。由市社工委会同市民政局等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示范点地址。(4月底前完成)
(二)示范点建设阶段(2012年4月—10月)
1、成立筹建领导小组。东山区组建首家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点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协调工作。市民政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4月下旬前完成
)
2、聘请专家辅导。聘请香港或我省知名专家指导示范点的筹建和初期运作的有关事项。(5月上旬前完成,由东山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配备完善服务设施。东山区根据确定的示范点建设方案,装修完善服务中心功能室,配备相关服务设备。(8月底前完成)
4、社工人员配备。根据实际设置社工工作岗位,聘请社工专业毕业大学生。与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或其它社工人才培育较好的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作为社工专业学生实
践基地。(8月份前完成,由东山区管委会负责)
5、开展社区社工服务。负责运营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进驻社区,把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志愿者人数众多、乐于奉献、联系广泛的优势结合起
来,组建服务队伍,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开展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运行机制,开展社区服务。(10月初开始运作)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1、组织考核评估。由东山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示范点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12月底前完成)
2、认真总结提升。在总结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并在全市推广示范点运营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及示范点所在地党政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构建多方参与、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市首家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示范点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山
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保障建设经费。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经费、社工薪酬、日常运营经费由东山区管委会负责,市给予一定补助。东山区管委会要确保示范点建设经费及时到位。
负责示范点具体建设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实行项目资金专帐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变相套取和违规列支资
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加快社会
工作发展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同时要通过建立社会工作网站、办好社会工作简报、编印社会工作知识读本、印刷张贴社会工作宣传海报、汇编社工案例选集等方式,
充分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风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
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