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及机构整合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郑克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刘建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少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杨丽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委员:张悦宏(市政法委督查室主任)
吴榕生(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丽梅(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锐亮(市纪委监察局监察室主任)
张彪(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若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汉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梓翔(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李振刚(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林海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汉城(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子远(揭阳军分区政治部宣保办主任)
陈任德(市法制局副局长)
许育红(市法院政治处副主任)
郑培杰(市工商联副主席)
吴雪君(市妇联副主席)
黄俊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234902,传真:8234102),由该局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承担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俊廷同志兼任。同时撤销原揭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揭阳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