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汉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府[20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1年9月27日揭阳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许汉焕同志为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平河同志为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贝舒勉同志为揭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佑知同志为揭阳市林业局局长;
黄克新同志为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免去:
林赛标同志的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方琪同志的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姚继新同志的揭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