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经2011年4月29日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揭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长陈奕威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名称 | 颁发日期及机关 | 文件号 | 废止理由 |
1 | 揭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 2002年12月27日市政府颁发 | 揭府[2002]115号 | 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废止。 |
2 | 揭阳市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规定 | 2003年9月4日市政府颁发 | 揭府[2003]56号 | 主要内容已被《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46号)涵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