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11〕26号
关于表彰2010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和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在各级党政的重视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有关企业的努力,我市的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天阳”等3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利泰及图”等14件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为进一步发挥名牌效应,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0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继续努力,增创新优势,不断提升商标的档次;其他企业要向受表彰企业学习,积极投入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并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更多的企业创品牌,走自主创新之路,进一步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10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和商标
2.2010年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和商标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