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ieyang.gov.cn
第21号
经2010年9月9日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届31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揭阳市扶持工业发展暂行办法》(揭府〔2001〕61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扶持工业发展管理工作,按照《揭阳市扶持工业发展办法》(揭府〔2010〕44号)执行。
市 长 陈奕威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