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和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海关《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 揭阳海关)
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揭委办发〔2008〕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良好信用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更多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约束企业不良行为,促使不良行为企业转化为良好信用企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一三二”发展思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科学执政的方针,完善企业信用机制,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快构建“诚信揭阳”体系,全面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揭阳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
(一)工商部门要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给予提供“绿色通道”。
1.在办理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动产抵押、合同鉴证、广告宣传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
2.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3.优先作为“诚信单位”、“文明经营户”、“光彩之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对象。
4.一年内例行检查不得超过二次。对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省工商局)授以“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同时享受:(1)企业年检实行免审制度;(2)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3)建立联手打假机制。
(二)国税部门要对被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的企业,给予以下鼓励:
1.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2.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的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4.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三)地税部门要对被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的企业,给予以下鼓励:
1.除专项、专案检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2.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的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放宽发票领购数量。
(四)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利用征信系统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机会。
1.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面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支持,为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
2.鼓励银企双方透过这一融资平台,构建起长期信用关系,使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
(五)揭阳海关要对A类企业,在实施常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供以下便利:
1.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
2.优先派员到企业结合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
3.业务现场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
4.在进口货物起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办理报关手续,优先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
5.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注册的企业除外;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按照国家加工贸易政策执行)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6.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
7.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优先组织对报关员的报关业务培训和岗位考核等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对AA类企业,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实行信任放行,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报关单电子数据经电子审核后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验放手续,对进出口货物适应较低查验率等通关便利措施。
三、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
(一)工商部门要对不良行为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并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1.对失信企业增加巡查次数。其中对B类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C类企业在违规处罚后二个月内进行回查,之后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2.对列入B、C类管理企业,在申报年检时予以重点审查;
3.被吊销企业名称自吊销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予核准;
4.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国税部门要对纳税信用等级B级纳税人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1.对纳税信用等级C级纳税人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2)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
(3)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4)发票的供应实行(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
(5)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
2.对纳税信用等级D级纳税人的企业,除可采取上述纳税信用等级C级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
(1)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2)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三)地税部门要对纳税信用等级B级纳税人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1.对纳税信用等级C级纳税人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2)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
(3)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4)发票的供应实行(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
2.对纳税信用等级D级纳税人的企业,除可采取上述纳税信用等级C级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的措施。
(四)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要通过宣传及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加大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督促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
(五)揭阳海关对适应用C、D类管理的企业,要在审单、查验、核查等通关和加工贸易业务开展及后续管理三个环节实行严密的监管措施。
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为及时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宣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和约束企业的不良行为,促使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促进我市企业健康发展,推进“诚信揭阳”建设。各单位要以企业信用信息库为依托,向市信息产业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由市信息产业局整合企业相关资料,在揭阳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布企业信用信息,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息产业局关于我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08〕14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海关参照该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的做法,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五、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快构建“诚信揭阳”体系步伐,是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实现揭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具体举措之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关于印发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