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8年揭阳市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一、背景
乙型病毒性肝炎(下称“乙肝”)在我市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乙肝慢性携带者多始于儿童期感染,部分人可发展为慢性肝炎、肝硬化,少部分还会转变为肝癌,给病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免疫接种是预防乙肝最经济、有效的手段。2002年我市已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2006年开始实行免费接种,使乙肝的预防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大幅度下降,儿童乙肝预防控制工作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乙肝控制进程,根据《2006~2010年广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和《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和指标
(―)目的。
提高全市儿童的乙肝免疫水平,减少易感人群的积累,阻断乙肝病毒传播,推进乙肝控制进程。
(二)指标。
以镇(街道)为单位,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辖区内所有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提高到95%。
三、查漏补种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补种范围。全市范围。
(二)补种对象。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
(三)补种时间。2008年4~9月。
四、技术措施
(一)摸底调查。
各地按照要求,以接种单位责任范围及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进行乙肝疫苗免疫情况的摸底调查,调查对象应包括辖区内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所有适龄儿童,并填写《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对象登记表》(附表1)。摸底调查期间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预约接种时间、地点。
乙肝疫苗免疫史应结合预防接种证、接种卡(册)和家长回忆综合判断:以接种证或接种卡(含电脑记录)为准;既无接种证又无接种卡者,家长能够确定有接种史,可以家长回忆为准;家长不能够确定有接种史视为未接种。
(二)补种原则。
1.无免疫史者,按0、1、6个月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3剂次;
2.已接种过1剂次者,补种2剂次,间隔时间60天以上;
3.已接种过2剂次者,补种1剂次。
(三)补种要求。
1.查漏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查漏补种对象,各预防接种单位都要给予接种。
2.查漏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查漏补种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3.补种对象中,HBsAg阳性者不予接种乙肝疫苗。
4.在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完成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要及时给予补种。脊灰疫苗免疫史判断方法参照乙肝疫苗免疫史判断。补种原则如下:
(1)4岁以下儿童未接种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
(2)4岁以上儿童未接种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5.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补种记录均应登入《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对象登记表》(附表1)、接种证、接种卡(册)备查。
(四)接种方式。
查漏补种工作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方式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临时接种点。对于查漏补种期间发现未登记的查漏补种对象,应做好接种登记和接种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加大投入,保障乙肝查漏补种工作经费。教育部门要落实各幼托机构配合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卫生部门要成立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保质保量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二)疫苗和配套注射器的分发管理。
本次查漏补种所需乙肝疫苗、接种注射器由市疾控中心按有关规定逐级分发。市分发的乙肝疫苗和注射器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用或与常规免疫疫苗混用。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详细分配计划和领发记录,同时做好乙肝疫苗的冷藏储存及运输,确保疫苗规范使用和免疫接种安全、有效。
(三)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和宣传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乙肝疫苗等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栏)、宣传画(单)、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乙肝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全社会都积极支持和参与预防和控制乙肝工作。
(四)加强安全接种及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乙肝疫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要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安全接种。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回收处理。
各地应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严防群体性癔病发生。
(五)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
各地要根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程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和检查。重点督导摸底调查、乙肝疫苗使用、人力和物力投入、补种进度和疑似预防异常反应监测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2008年2月前,完成辖区内目标儿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摸底调查工作。
(二)2008年3月前,各县(市、区)完成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各级疾控机构逐级下发乙肝疫苗和配套注射器,直到各接种点。
(三)2008年4〜9月完成辖区内查漏补种对象的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四)2008年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上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展报表(附表2)。
(五)2008年10月15日前,各预防接种门诊向当地县(市)疾控中心上报《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城区各接种点直接报市疾控中心。
(六)2008年10月底,县(市)疾控中心向县(,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上报《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七)2008年11月15日前,市疾控中心向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上报《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七、评估和总结
(-)评估。
各地要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辖区内目标儿童的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评估工作,如评估结果未达标,须重新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在活动期间,市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评价指标:以镇(街道)为单位,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辖区内所有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二)总结。
各地要认真做好乙肝疫苗等查漏补种工作的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发动、宣传培训、摸底调查、接种情况、督导评估、人力和物力投入情况及疫苗、接种器材使用和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
八、经费预算
各县(市、区)财政要将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所需预防接种补助费列入2008年预防接种补助费的预算内。
附表:1.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对象登记表
2.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进度报表
3.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对象登记表
市 县(区) 镇(街道)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附表2
2008年广东省乙肝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进度报表
市 县(区) 镇(街道)
*不含已补种2剂次人数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附表3
2008年广东省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市 县 (区) 镇(街道)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