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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调整提高2008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9:26: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8〕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会议精神,强势推进揭阳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再次调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调整后全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为223475万元,比上年增幅29%,比《关于调整提高2008年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通知》(揭府〔2008〕32号)调整任务增加1793万元,增幅在27.96基础上增加1.04个百分点(具体调整任务详见附表)。现将调整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一定要从讲政治高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按照调整任务数抓紧组织收入,确保全年调整后任务完成,确保非税收入比重控制在揭府〔2008〕32号文规定的控制数内。

  二、2008年对各县(市、区)指标考核,仍按揭府〔2008〕32号文下达计划数进行考核。

  附件:揭阳市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调整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揭阳市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调整表


地区

揭府〔2008〕32号调整后收入计划

年终调整增加数

重新调整后收入计划

非税控制比重%

合计

221,682

1,793

223,475

23.39

市直

42,465

180

42,645

23.40

东山区

16,610

150

16,760

21.43

试验区

7,628

250

7,878

16.07

榕城区

26,424

100

26,524

23.89

揭东县

33,969

730

34,699

12.52

揭西县

13,773


13,773

24.93

普宁市

62,815

200

63,015

30.60

惠来县

16,614

120

16,734

20020.46

大南山侨区

737

23

760

35.41

普宁侨区

647

40

687

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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