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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无偿献血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9:26:4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8〕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意见(暂行)》和《揭阳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精神,推动全市无偿献血的深入健康发展,促进年度计划献血任务的落实,保障我市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10月20至24日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无偿献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形式,重点检查今年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献血法》赋予职责情况,包括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采取措施和献血计划完成情况等;了解核查采血站人员编制、业务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问题;监督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采血站和临床用血单位在血源管理及用血等方面的情况。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今年来无偿献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高度重视,有力促进无偿献血工作。

  今年来,各地政府认真贯彻《献血法》,切实履行《献血法》赋予的职责,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政府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民心工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无偿献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成立了无偿献血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在全市无偿献血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认真组织研究,并把计划迅速分解到县(市、区)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亲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分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把落实献血任务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措施不力、工作成效欠佳的单位和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部分地区还实行经济奖罚措施。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地主要领导纷纷带头献血,起到了表率作用,推动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开展。榕城区委书记黄史昉、区长吴平河,揭东县委书记杜小洋、县长陈延华,市试验区委委员王南宁、区管委副主任洪波、林建标等均带头献血。在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今年来,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各县(市、区)完成献血计划的情况见附表1。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无偿献血氛围。

  各地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无偿献血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气氛。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通过当地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印发小册子、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献血科普常识宣传,消除群众对献血的恐惧心理,使“献血无损健康,捐助血液就是救助生命”的社会公益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为无偿献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了群众参与献血的积极性。

  二是抓住契机,树好典型。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涌现出了一股奉献爱心和踊跃献血的热潮,各地抓住时机,大力宣传。如揭东县举办了“地震无情,人间有爱,无偿献血,情系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惠来县邮政局组织了108名干部职工参加“情系汶川”无偿献血活动。通过及时全面宣传报导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的热情。到目前为止,今年全市自愿无偿献血人数已达5447人,是去年同期的8倍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是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部分地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通过选择部分乡镇(村)或单位,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宣传和政策引导,树好无偿献血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带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如东山区在卢前村、玉浦村开展创建无偿献血示范村活动,以此带动了全区各村委会广大农民积极献血。揭东县月城镇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镇委镇政府领导带头,全镇出现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踊跃献血局面,至9月底已超额完成了下达的献血任务。市试验区把宣传工作延伸到企业,动员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积极献血,市工商联主席、揭阳市忠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俊雄先生带头参加并组织公司员工参与无偿献血,公司共有67人参加了自愿无偿献血,是目前参与无偿献血人数最多的企业,在当地的企业界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2家企业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三)采血站运作情况。

  各县(市、区)能按《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意见(暂行)》设立采血站,配备了人员和设施,独立开展日常采血工作;普宁、揭西、普侨等县(市、区)在工作经费落实上比较到位。各采血站能依法依规做好献血者的招募和血液的采集工作,认真做好献血者身份的识别,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数字库联网,严把血液采集间隔期,从而杜绝冒名顶替献血和频繁采血现象。各采血站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血液采集、储存、交接过程的监控到位,记录完整,确保了血液质量和安全。

  (四)监管到位,采供血规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采血机构、用血单位的监管,使我市的血液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各用血医疗单位高度重视临床输血管理,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合理、科学用血,并把它作为医务人员业务考核的内容之一,有效地减少了滥用血液的现象。普宁市人民医院、揭西县人民医院、揭东县人民医院、榕城区妇幼保健院的医务人员按照《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意见(暂行)》的要求,积极动员用血病人亲属参与互助献血。今年来全市共有423人参与互助献血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献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无偿献血宣传形式仍较单调,深度、广度还不够,多数停留在城镇一级,农村基层的宣传较少。同时,宣传的内容也多以法律法规宣传为主,造成群众将献血理解成强制性的行政命令,部分献血者存在抵触情绪,部分群众对临床用血收费不理解。

  (二)采血站建设配套有待完善。按照《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意见(暂行)》的要求,榕城区等7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无偿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设立采血站,每个采血站人员编制4人,榕城、揭东、普宁、惠来和揭西5个采血站的4个编制人员到位,东山和市试验区2个采血站的人员还是挂靠人员。从各采血站一年多来的运行情况来看,采血站的人员严重不足,4名工作人员中,1名是医生,1名是检验人员,2名是护士,只能应付日常的采血工作,没有人力可以承担献血办的职能,无法开展献血宣传和献血者招募工作。采血站没有配备交通工具,也制约了献血宣传工作的开展。此外,多数采血站的地址设置不合理。全市7个采血站中,4个设在医院内,1个设在政府内,1个在教堂旁,1个设在卫校内。由于采血站地址设置不合理,不方便群众献血。

  (三)部分基层政府和单位履行《献血法》赋予的职责有待加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献血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大部分县直单位完成献血计划比例较高,但个别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县直单位和大部分乡镇完成比例较低,甚至有的单位和乡镇今年来还没有一个人参加无偿献血。如揭西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以归属市直管为借口,今年来还没有人参与无偿献血。在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基层政府不够重视,不当回事,特别是部分乡镇(街道)和村对无偿献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采取能拖就拖的消极做法,影响了全市的献血进度。各县(市、区)乡镇及直属单位献血计划完成情况见附表2、3。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职责。无偿献血是全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到临床用血完全来自于无偿献血,必须动员全社会人人参与,这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有力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职责落到实处,要以广大农村和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创建无偿献血示范村和荣誉企业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开创无偿献血新局面。要想办法确保完成今年市下达的献血任务,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二)要进一步加强献血宣传工作。各地要采取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宣传办法,要加强宣传针对性,集中力量在点上突破,逐步使无偿献血观念深入人心并化为自觉行动。除宣传献血法律法规外,要切实加强对献血无害健康的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献血的恐惧心理;要加强用血方面的宣传,把用血收费的理由和献血者用血的报销途径和方法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除群众“献血无偿,用血收费”的错误理解,方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及时报销。要以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为重点,把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和血液常识纳入健康教育的内容中,不断扩大无偿献血的群众基础。

  (三)要进一步加强采血站建设。各县(市、区)献血办加挂采血站牌子,职能过多,人员严重不足,缺少交通工具。为更好地开展工作,要对采血站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各县(市、区)应对采血站重新布点,把采血站设立在人流较多的临街地带,真正起到扩大影响、方便群众献血的作用。同时要根据各地实际,增加人员数量,加大经费及设备的投入,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要继续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供血行为,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用血管理,大力推行科学合理用血,减轻无偿献血压力。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各县(市、区)无偿献血计划完成情况表


单位

全年献血计划人数

献血人数

完成比例(%)

榕城区

1920

1342

69.9

普宁市

9720

3443

35.3

揭东县

5760

2456

42.6

揭西县

3960

1623

41.0

惠来县

4200

1270

30.2

东山区

1080

661

61.2

试验区

660

341

51.7

普侨区

60

60

100.0

大南山侨区

75

59

78.7

合计

27435

11255

41.0

                                                  注:统计时间2008年1月1日—10月26日


  附表2


各乡镇(街道)无偿献血计划完成情况表


单位

全年献血计划人数

献血人数

完成比例(%)

榕城区

1048

682

65.07

普宁市

8138

2773

34.07

揭东县

3816

773

20.26

揭西县

1652

209

12.65

惠来县

3360

718

21.37

东山区

534

309

57.86

试验区

390

194

49.74

普侨区

/

/

/

大南山侨区

15

11

73.33

合计

18953

5669

29.91

                                                注:统计时间2008年1月1日—10月26日


  附表3


各县(市、区)直属单位无偿献血计划完成情况表


单位

全年献血计划人数

献血人数

完成比例(%)

榕城区

872

660

75.68

普宁市

1582

670

42.35

揭东县

1944

1683

86.57

揭西县

2308

1414

61.26

惠来县

840

552

65.71

东山区

546

352

64.47

试验区

270

147

54.44

普侨区

60

60

100.00

大南山侨区

60

48

80.00

合计

8482

5586

65.86

                                               注:统计时间2008年1月1日—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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