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8〕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人武部,市史志办:
编纂军事志工作是全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两级“军事志”年底前按时保质出版,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将于近期组织市、县两级志书会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我市“军事志”会审、终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市史志办和县级单位各抽一名同志参加,主要担负揭阳市本级“军事志”的一审、二审及各县(市、区)“军事志”的终审工作。各单位要选派熟悉揭阳历史、具有丰富史志编纂经验的人员参加。第一次会审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4日,请各单位会审人员于7月17日上午9时到军分区军志办报到。第二次会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军事志编纂工作纳入地方志编纂的总体规划,在军事志的编纂指导、培训、检查、资料补充、审查出版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经费保障。
三、各单位所抽调人员名单于7月11日前报军分区军事志办公室(联系人:周武,联系电话:8224734)。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
广东省揭阳军分区司令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